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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愈想被遗忘愈被记得,Google 错了吗?

    小旭旭发表于 2015-08-27 01: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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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於 2014 年通过所有人都应有「被遗忘的权利」,但却有人因行使该权利而被媒体大量报导。愈想要被遗忘的过去,愈是被报导、揭发,在网路上疯传。因此英国资讯委员会(ICO)2015 年 8 月 15 日算起,给 Google 公司 35 天的时间,撤除相关新闻。

    欧洲「被遗忘的权利」

    2014 年 5 月,因为一位西班牙裔男子希望 Google 删除 10 年前自己的相关资料,经欧盟法院判决,每个人都应该有「被遗忘的权利」(Right to be forgotten)。因此每个人都可以向搜寻业主要求删除自己相关资讯。

    Google

    「被遗忘的权利」自 2014 年 5 月 9 日正式启动後,Google 共收到 254,271 个要求,实际移除的网址为 41.3%,约 381,000 个。被拒绝而未移除的网址比率为 58.7%,约 541,500 个。

    愈想被遗忘 却愈被记得

    Google 同意将个人 10 年前相关的资料由搜寻引擎上撤下。但是这些成功取得「被遗忘的权利」的人,又因为和 Google 周旋、成功的过程,而登上新闻版面,重新被报导。

    报导内容除了暴露个人资料外,同时又揭露他们之前想从搜寻引擎上移除的内容,例如:他们犯的罪、被法拍的房子等。然而,这次 Google 因为这些事件对公众有重要及相关性,拒绝删除相关报导。

    Google

    英国资讯委员会 ICO 要求期限内删除

    英国资讯委员会从 2015 年 8 月 15 日算起,给 Google 公司 35 天的时间删除报导中的人名和个资。

    在做这个决策时,英国资讯委员会考虑了许多会引响被报导人的因素,包括

    1. 一般生活
    2. 具争议性的个人资料
    3. 报导时间
    4. 犯罪
    5. 报导内容

    candidate

    委员们认为相关新闻内容是具新闻价值及公众兴趣的。但这些讯息,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

    英国资讯委员会的委员 David Smith 表示:「Google 的想法曾经是对的,它原本同意将会损害个人隐私的相关连结撤下。但 Google现 在拒绝撤下新的相关连结是错的,因为其中揭露相同的内容和细节,也同样会对个人造成负面影响。」

    「简单来说,我们了解法院规定将连结移除的事件,是新闻媒体想要报导的题材。同样,我们也了解民众想要透过 Google 去搜寻任何新闻。但是这些新闻当事人的姓名没有必要被公开。」David Smith 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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