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专门写给那些想在限购地区买房,又担心跳槽会影响买房资格的开发者,一篇文章了解『跳槽对限购资格的影响,到底是杞人忧天,还是危机四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现在买房的限购条件(以下均是外地户籍,本地户籍,你可以看看其它技术文章),我们以上海为例:
结婚 && (社保连续5年 || 个税连续5年)
我们可以发现,实际上最困难的地方,就是这个5年连续的社保或者个税,结婚毕竟只要9块钱,可这个社保、个税,可是要5年而且不断的(当然,上海这边有些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是允许63个月满60个月即可的,但完全看各个交易中心的执行标准)。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有多少人应届毕业生能在一家公司待满5年的?如果中途跳槽,会不会导致社保或者个税断掉呢?
我们先来看比较简单的社保,社保,是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公司和个人都会缴纳的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也就是说,只要公司每个月给你发工资了,就都会给你缴纳当月的社保,换句话说,即使你跳槽,但只要中间没有最多休息超过一个月,就不用担心社保会断,一般来说,当月15号之前离职,都由离职的那家公司给你缴纳当月的社保,但如果你中途休息的时间超过一个月,那么就势必会出现一个月的空档期,上下家公司都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这就会让你丧失购房资格。
这只是一个最基本的注意点,毕竟如果你考虑要买房的话,只要跳槽的时候能衔接上上下家公司即可,但仅仅你自己注意还是不够的,一些小公司,很可能给你找各种借口,给你入职的时候晚交社保,特别是一些应届生入职的时候,毕竟少交一个月,能省不少钱啊,而且,如果当月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后面被你查到了,公司也给你补缴了社保,但是,你依然失去了购房资格,所以,应届生在入职的时候,一定要督促公司严格缴纳社保,不然你后面买房的时候,很可能就因为这一个月、二个月而后悔不已。
现在看来,跳槽对社保的影响还是比较小的,那么个税呢?
个税与社保不同,社保是按月算,只有201701这样的时间统计,但是个税不一样,个税有两个时间,一个叫『个税所得期』,一个叫『个税所属期』,我不是专业学税务的,所以我只能用比较通俗的语言给大家解释下,比如你的公司,2月10日发一月份的工资,那么『个税所得期是201701』,『个税所属期是201702』,个税所属期,实际上就是实际缴纳个税的月份,你是几月份缴纳,那么所属期就是几月份。
在了解了这个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入坑了。
房地产交易中心所认的个税连续,是按照个税所属期连续来判断的,这样问题就来了,看到这里,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到了。举个栗子,假如你上家公司是当月发当月的工资,例如1月31日,最后一天发1月的工资,那么你离职前,最后一次个税所属期就是201701,你入职之后,如果新公司是当月发上月的工资,例如2月10日发1月份的工资,那么你的2月份工资,实际上到3月10日才会给你发,但这个时候,你新公司的个税所属期,已经是201703了!但实际上并没有错,因为个税所属期是按照缴税的时间来算的,虽然你一天工作时间都没断,但却真真切切的失去了使用个税的购房资格。
所以这一点,需要所有准备跳槽的开发者关注,如果你跳槽的公司和现在的公司,都是当月发工资,或者都是次月发工资,那么个税就不会因为跳槽而中断,但只要上下家工资发放时间不同,就会导致中断,而且补缴无效。
所以,从上面的分析来看,跳槽,确实是有可能导致失去买房资格的。跳槽的人需要在跳槽时,与新老公司的人好好了解下社保个税的转移时间点,才能尽可能的保证不失去购房资格。
当然,上面分析的也是单独针对个税和社保来说的,实际上只要二者满足一个就可以了,同时,你和你老婆,也只要有一个人满足即可,所以说,如果有比较合适的职位,在确定总体情况下不会影响到购房资格,跳槽当然也是可以的。
对于购房来说,跳槽到底是杞人忧天还是危机四伏,你看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