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子政务云灾备体系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规范由北京信息灾备技术产业联盟提出并归口,灾备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德骜数据等参与编写,旨在助力各电子政务云管理单位和资源使用单位持续完善电子政务云灾备建设、管理和运维,推动电子政务从可用迈向好用易用。
《规范》规定了电子政务云灾备安全保障管理、灾备技术、应急预案与灾难恢复演练及灾备系统分类分级应遵循的基本要求。适用于电子政务云管理单位和资源使用单位,用于指导电子政务云灾备建设、管理和运维。电子政务云是用于承载各级政务部门开展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业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并满足跨部门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与交换等的需要,提供IaaS、PaaS和SaaS服务的云计算服务。
本《规范》拟建立电子政务云灾备体系建设规范,提出包括电子政务云系统灾备评估要求、电子政务云系统灾备分类分级、电子政务云灾备方案制定、电子政务云灾备建设技术要求、电子政务云安全保障管理要求等,为建设和提升电子政务云灾备能力提供标准支撑。
随着我国数字化建设的加快,数据安全越来越受到各机构、企业的重视,容灾备份是数据安全的“最后一公里”,是数据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此《规范》的发布,完善了电子政务云灾备标准体系,将对电子政务云灾备体系的发展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我提出并负责“电子政务云灾备分级方案”,建议在前期设计电子政务云灾备方案时各子系统应根据业务特点和数据重要性单独进行分级,划分不同的灾备级别,制定不同的灾备方案。“五级划分”既能保证关键业务和非关键业务都能得到最佳保护,又能最大程度降低系统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