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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真合理,太合理!这合理吗?

    绪风发表于 2025-06-14 01: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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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觉醒来,看到人民网发了篇文章《官方通报“罗某宇坠楼事件”》,全篇 4177 个字,但总结起来就是下面一段话:

    2025 年 6 月 13 日,联合调查组通报 “罗某宇坠楼事件”,称 2024 年 5 月 8 日其坠楼身亡系自杀,排除刑事案件,并对家属反映的医院买卖器官、因举报刘翔峰遭迫害等问题逐一核查,证实均不属实,同时指出涉事科室在绩效分配中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被整改问责。

    试想一下,一个人,辛辛苦苦收集或伪造了16斤的证据,结果这个人却自己自杀了。这合理吗?

    一个人尝试自杀的动机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有可能是心理方面的原因,例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人格障碍等;也有可能是现实方面的原因,例如霸凌或歧视、慢性疾病或疼痛、学业或工作压力等。总之无论哪一种,或者两种一起,是导致这个人产生了绝望感、无法忍受的痛苦或冲动性等想法,于是就有了自杀的动机。

    按照此事件通报分析,罗某宇事发的地方,是他与三名同学合租的地方,我认为这可以理解为他每天都与人有接触,何况他本身还是在上班的医生,那么如果罗某宇有心理上的问题,他的室友或同事肯定知道,但此通报毫无此方面描述,所以可以排除他心理上的问题。再如果按照通报的事实分析,罗某宇在现实中接触的除了绩效分配存在一些问题,其它方面都是相当合法合理。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自杀?一个心理正常的人,生活在环境因素没有很大问题,只是绩效方面存在一些分配管理问题的情况下,就跑去自杀了。合理吗?

    根据通报中描述,罗某宇还曾向两名同学发送短信:

    “去原科室”

    “罗某宇出事了”

    目的系罗某宇提醒二人在其出事后回原轮转科室上班。一个要自杀的人,还惦记着另外两个人的工作情况,还提醒要上班?我认为这行为很奇怪,同时这内容也很奇怪,罗某宇发的消息,第一人称按照中国人语言习惯,是使用我代替,为什么“我”给别人发消息,要用名字。

    消息是 8 点发的,人是 8 点 20 分自杀的,可以认为这是在交代后事吧。但是这后事竟然是提醒另外两个人在自己出事后要上班?一个正常的人,想到自己 20 分钟要自杀,不发个消息或打个电话给父母吗?不托付下 16 斤的“证据”的后事吗?所以这个短信,按照官方时间通报内容,不管是从行为和内容上,出现的很不合理。

    湘雅第二医院,从启信宝上查到的司法纠纷来看,这医院在 21 年到 22 年存在多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而罗某宇,恰好 21 年至 2024 都在此医院工作。按照通报里的内容,这 1281页的证据材料都是假的,一个自杀的人,编造了 1281页的故事。但就这么一个有前科的医院,然后查了半天一点东西都没查到。唉,反正我信了,毕竟中国人最了解中国人了。

    以下直播内容待求证,网上没有看到有视频,通报也没有相关描述。

    据网上文章说,此前,罗某宇爸爸曾在直播中表示,有人想用 1500 万元平息此事,还劝说了罗医生大伯等亲戚。对此,他和罗帅宇妈妈直接拒绝了。

    我用搜索引擎尝试搜索 1500 万相关内容,发现相关网页只是在1天之前左右出现,并且都没有对应直播视频,所以此内容可能是谣言,看后续官方是否会有进一步说明。

    事已至此,整个事件算是有了一个结尾。这个结尾就是,人是自杀的,举报材料是假的,我们还是生活在一片充满阳光且生机勃勃的大地之上,我们的医疗制度是完善的,每个人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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