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对于 emoji 的发展是非常辉煌的一年,社交网络在总结2015最受欢迎的 emoji 表情,杜蕾斯在 Twitter 上发起号召希望在新的 emoji 中加入安全套,传言索尼要拍一部 Emoji 动画电影。但是很少有人讨论 emoji 现在存在的一些问题,这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
题图是一个很常见的 Emoji 表情在不同系统中的表现,它代表一种略微无奈,希望获得帮助的表情。但是对于大部分用户而言,可能只见过其中一两个。有的只见过 iOS 版本,有的只见过 Android 版本。
这是由于 Emoji 的技术和规范决定的,Emoji 规范定义了某个字符的语义,然后允许大家自己设计表情图案,这让我想起《圣经》中的巴别塔——变乱之源。
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他们往东边迁移的时候、在示拿地遇见一片平原、就住在那里。他们彼此商量说、来吧、我们要作砖、把砖烧透了。他们就拿砖当石头、又拿石漆当灰泥。他们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耶和华降临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作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于是耶和华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在全地上。他们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天下人的言语、使众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别。
——创世记11:1-9(中文和合本)
圣经里的这一段,一方面展示了上帝的神力,一方面又很巧妙,上帝并没有使用强力摧毁巴别塔,而是间接达成了这个目标:他让世上的人不再说同一种语言,众人就散了。
Emoji 表情是一种视觉上的速记符号,最初是在 1999年 由一个名叫 Shigetaka Kurita(栗田穣崇)的日本人发明的。
Emoji 这个词来源于日本语里的絵(e =图片)文(mo =写)字(ji=字符)。栗田创造了这些符号,是为了能在消息对话中,相较于传统的纯文字或者简单的表情,提供出更丰富的感情色彩,让对话不至于被曲解。
第一批 250 个左右的 emoji 表情来自于栗田的前公司 Docomo。但它没能为此项设计取得版权,这让其他公司也得以使用 emoji。Docomo 的竞争对手和苹果这样的技术标准公司,都在大量的使用或者自己设计 emoji 表情符号。 最终,数百个 emoji 表情被编入 Unicode 中。2010年,由于大多数现代计算机系统都兼容 Unicode, emoji 便趁着东风在全球流行起来。
这是2010年包含在 Unicode 6.0 规范中的 emoji 列表。
如果你使用 OS X 操作系统,那么你打开上面的链接之后,应该能看到如下图的 emoji 图文对应的列表:
如果你使用 Windows 系统,就会看见一些单色的 emoji 图案。
甚至在某些旧的 Windows 系统中,会看不见对应的 emoji 图案,取而代之是一些未知编码,可能显示为类似“口”一样的文字。
对于某个 emoji ,它实际上是一个 Unicode 字符,至于字符显示成什么样,取决于字体。因此不同的操作系统内置了不同的字体,不同的字体覆盖到的字符集各不相同,因此会出现某些 emoji 在某个系统上无法显示的情况。
以这个 emoji 表情为例(Apple Color Emoji):
Grinning Face
U+1F600
😀
;它的版权细节是这样的:
所有的 emoji 的官方名字版权属于 Unicode 规范,对这个 emoji 的描述文字版权属于 emojipedia 网站,而对应的图形设计版权属于它的创作者或公司。
Apple 让 emoji 真正成为了全世界通用的语言,这一方面归功于 iPhone 的热销,另一方面也归功于 Willem Van Lancker ,Apple Color Emoji 创造者,当年以Apple实习生身份画了最初的500个iOS 写实风格的 Emoji。
这说明了好的设计师有多么重要,Apple Color Emoji 的成功固然有平台的因素,但是对比下各平台的 emoji 设计风格,还是不得不承认 Apple 的设计非常细致,情绪表达得很微妙,而且设计风格统一,比大部分设计都强。
此外,从技术上讲,Apple 实际上是设计了一款叫做 Apple Color Emoji 的字体,它包含了这些字符(而且字符数量持续增加中)。这款字体首先在 OS X Lion 和 iOS 5 中亮相。
版权是个好东西,但是由于我们最熟悉的 Apple Color Emoji 字符设计的版权是完全属于 Apple 的,这就带来了一些法律问题。
我查阅了大量(可能接近一百篇英文文档和问答、邮件对话)资料之后,发现对于 Apple Color Emoji 的授权说明是非常模糊的。
Emoji 可以认为是在你的设备上(本地)渲染出来的图形,因为它在互联网上传输时只是 Unicode 字符。那么这个图形的版权等于设备上的字体版权。 (来源StackOverflow)
如果你买了一台 iPhone 或者 Mac,那么你的系统中的 emoji 字体仅授权给你个人在这台设备上使用,你没有权限在其他设备上安装这个字体(专业术语叫做“分发”),也没有权限在你的出版作品中使用它,等等。
相对而言,Google 设计的 Android Emoji 字体是遵循 Apache 2 license ,因此只要你遵循它的具体规则就可以合法使用了。
但是有什么用呢?一方面,大家熟悉和认可的是 Apple 设计的 emoji,另一方面,Google 设计的 emoji 真的很难看,免费提供应该也没人用吧(哭晕在厕所)。
诡异的是,有的用户使用 Android 手机,但是见过 iOS 版本的 emoji(比如输入法),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在 App 中封装了 Apple Color Emoji 的图片。
这样做是合法的吗?应该是非法的。不过现在国内这样做的人很多,还没有人收到律师函,至于以后是否会有风险,不得而知。
但是国外很多公司已经发现其中潜藏的风险,所以有一部分产品开始使用开源的 emoji 方案(比如emojione),有一些开始设计自己的 emoji 字体(比如 Facebook、Google、HTC、Instagram、LG、Microsoft、Mozilla、Samsung、Slack、Snapchat、Twitter、Viber、WhatsApp等)。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emoji 的设计分裂可能会越来越严重。
Unicode 中除了 emoji 属于图形字符,还包括宗教或信仰类(☭),货币类(泰铢฿)等,但因为这些比较简单,而且在 Unicode 规范中加入得比较早,所以各系统支持度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