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一年的时间悠忽而逝。总结这一年的阅读记录,没有能够达成计划,但也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毕竟在当初制定计划的时候,没有会想到今年我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动,工作的,生活的,一桩桩,一件件,让自己无法抽身。
本期书单还是给大家分享6本书。4部小说,《巴黎圣母院》、《红与黑》、《廊桥遗梦》自不必说,《查令十字街84号》算是一部现象级经典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虽然是民国时期的著作,但是对于了解当前我们社会面临的种种困境,依然有非常深刻的指导意义;路易大叔今年突然对《红楼梦》产生了比较强烈的兴趣,虽然中学时候不自量力读过120回本,不过想要看看更加真实的红楼梦,于是买来了脂批本,没有贸然开始看,先收集了很多周汝昌、刘心武、李国文、端木蕻良、蒋勋等的论著来入门。
再来汇报一下当年的读书进度:纸书在看的依然是孙瑞雪的《爱和自由》以及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以及保罗·柯艾略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多看阅读在看的是尼古拉斯·罗曼诺夫博士《跑步,该怎么跑》;当当读书在看玛琳娜·柳微卡《乌克兰拖拉机简史》和胡兰成《山河岁月》。
巴黎圣母院(【法】雨果)
红与黑(【法】司汤达)
乡土中国(费孝通)
刘心武谈《红楼梦》(刘心武)
查令十字街84号(【美】海莲·汉芙)
廊桥遗梦(【美】罗伯特·詹姆斯·沃勒)
大门口,窗户上,窗洞里,屋顶上,家家户户,万头攒动,一个个市民善良的面孔,安静,老实,注视着司法宫,注视着人群,也就心满意足了。因为,即使现在,巴黎还是有许多人满足于观看看热闹的人。在一堵人墙的后面正在发生着什么,这对于我们不是已经足够有趣的了吗?
注: 原来喜欢看热闹的不单单是我们中国人
几步开外有一根大柱子,又一根,又一根,纵向一共有七根,竖立在大厅横剖面正中,支撑着那双圆拱屋顶的七个落拱点。
在御使们预定莅临以前很久,群众的吵闹声早已更加尖锐,更加痛苦。只听见埋怨声、咒骂声,诸如弗兰德尔人、府尹、波旁红衣主教、司法宫典吏、奥地利的玛格丽特公主、执棒什长、冷了、热了、坏天气、巴黎主教、丑人王、柱子、塑像、那扇关着的门、这扇关着的窗——一切的一切都骂了个遍。
众人的视线又转向弗兰德尔使臣专用看台。门依然紧闭,看台上依然没有人。这么一大群人从早上起就等着三样东西:中午,弗兰德尔御使团和圣迹剧。准时来到的只有中午。
凡是诗人,崇高胸怀中占支配地位的向来不是私利。假设诗人实体以十表示,那么肯定无疑,化学家分析起来,如拉伯雷所说,加以剂量测定的话,就会发现其中私利只占一份,自尊心倒要占到九份。
大厅完全化作了一座无耻嬉戏的大熔炉,其中每一张口都狂呼乱喊,每一双眼睛都电光闪闪,每一张脸都丑态百出,每一个人都扭捏作态。一切都在喊叫,在咆哮。一个接一个从窗口探出来龇牙咧嘴的鬼脸,每增加一个,就是一支投入炉火中的柴禾。
她舞着,滚圆洁白的双臂高举过头,把那巴斯克手鼓嘣嘣敲响,俊俏、纤弱的脸庞蜜蜂似的活泼地转动,金色胸衣平滑无纹,色彩斑驳的衣裙飘舞鼓胀,双肩袒露,裙子撒开,不时可见美妙线条的小腿,秀发如漆,目光似火——真是一个超自然的生灵!
这两位始终在他前面走;是两个苗条、纤秀、楚楚动人的身影,他赞赏她俩的小小的脚、美丽的身段、婀娜的体态;他观赏着,就几乎把她俩混作了一体:要说聪明、和善,他觉得两个都是美丽的少女;要说轻盈、灵活、步履的矫捷,两个都是母山羊。
埃及姑娘不答理。她噘噘嘴,又作出那种高傲的娇态,小鸟似的把头一扬,大笑起来。那把可爱的匕首倏然不见,像出现时那样迅速,格兰古瓦未能看明白蜜蜂的刺又是怎样收藏起来的。
多种艺术以不同高度先后焊接于同一建筑物,这里面当然有许许多多东西值得写出一部部巨著,甚至往往写出人类的世界通史。人、艺术家、个人,在这种没有作者姓名的庞然大物上已不见踪影;人的智慧却概括于其中,总结于其中。时间是建筑师,人民是泥瓦工。
以后一个多世纪,巴黎的房屋就在这个盆子里面拥挤、堆积,像水在水库里那样上涨。开始向高度发展,楼上加楼,一层层摞上去,就像液体受压,不断向上喷射。一个个争先恐后把自己的脑袋探上去超过邻人,好多吸点空气。街道越来越深,越来越窄,任何空场子都填平了,不见了。
他暗自许愿,要为了爱自己的弟弟而把这个小东西抚养成人,日后无论小约翰犯下什么错误,都有这么一个以他为名而行的善行作为抵偿。这无异于在他弟弟名下存放的某种善行投资,是一桩卑微的功德,他要为弟弟积攒起来,以备日后小淘气一旦短缺这笔费用之需——因为天堂买路钱是只收这种货币的。
来历不明,兼以形体丑陋,这样的双重厄运使他永远与世隔绝,可怜的不幸人自幼就囚禁在这双重不可逾越的桎梏之中,已经习惯于对收养他而加以庇佑的宗教墙垣以外的世界一无所见。随着他成长发育,圣母院对于他,已经相继成为卵、巢、家、祖国、宇宙。
建筑艺术气息奄奄,沦为悲惨的作坊乞丐,乞讨着一个又一个赝品。米凯朗琪罗早在十六世纪即已发现它或许正在衰亡,犹贾其余勇,孤注一掷。这位艺术巨人把万神祠堆砌在巴特侬神庙上,建造了罗马的圣彼得教堂:这一伟大作品,理所当然,今日仍然无可匹敌,成为建筑艺术中最后的独创,是一位艺术巨擘最后签署了行将结束的宏伟石头史书。
庭长老爷是个聋子——这在庭长只是微疵。尽管耳朵不灵,弗洛里昂照样终审判决,不得上诉,而且丝毫无爽。确实,当审判官,只需好像在听就行了,而这位可敬的庭长满足这个青天大老爷唯一条件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因为他的注意力是绝对不会受任何声音干扰的。
注: 极尽讽刺之能事
啊,弗洛里昂这老笨蛋!哈!巴勃迪安这老蠢才!瞧他坐上桌啦!吃的是打官司的人,啃的是官司,吃呀,啃呀,吞呀,撑破了肚皮!罚款,没收无主物,这个税,那个捐,贡钱,薪俸,赔偿及利息,刑罚,监狱、牢房、囚禁还得付钱!对他都是圣诞蛋糕,圣约翰节糖果!
他既然畸形到如此地步,耻辱他又怎能感知?然而,愤怒、憎恨、绝望,缓缓在这张丑脸上密布起阴云,越来越阴沉,越来越负荷着闪电,这独眼巨人的那一只眼睛也就闪耀着千万道电光。
门廊上面的石头阳台上有几个美貌少女,以千种风流、万般轻佻说着、笑着。珠环翠绕的高高尖帽顶上的轻纱一直披垂下来,齐至脚后跟。精工细作的绣花短衫遮住肩膀,却按照当时那种迷人的风尚,袒露出美丽的处女胸脯升起之处。
况且,他这个人没个长性,还应该指出:趣味也相当低下。虽然门第十分高贵,他那甲胄底下掩盖着的还不仅仅是酗酒。杯中物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恶习,他都嗜之如命。他唯一感到惬意的,只是说下流话,军人式的吊膀子,把美人轻易搞到手,不费功夫就情场得意。
吉卜赛姑娘的来临却猝然粉碎了这一均势。她艳丽惊人,不同凡响,刚一出现在房门口,就仿佛散发出只有她才固有的光辉。在这间壅塞的客厅里,在这幽暗的帷幔和护壁环绕之中,她比在广场上更为美丽动人,更为光艳万分。仿佛是一支火炬,从大天光中突然拿进了黑暗所在。
大凡妇女,她们的本能互相感应、互相理解,比男人快得多。这几位小姐顿时觉得进来了一个敌人,她们全感觉到了,就团结起来了。只需一滴葡萄酒,就可以把整个一杯水染红;要使一群美貌女子染上某种不快情绪,只需来到一个更为美貌的女子——尤其在只有一位男士的时候。
这个深色皮肤、宽阔肩膀的神父,此前不得不过着严峻的修道院禁欲生活,现在眼见着这男欢女爱、销魂之夜的场面,不由得浑身哆嗦,血液沸腾。那美丽的少女褰裳解怀,委身于欲火中烧的青年,看得他血管中流动着的仿佛是熔化的铅水。他内心中汹涌着异乎寻常的冲动。他心怀嫉妒,色情的眼光深深钻入那一颗又一颗被解下的别针的下面。此刻谁要是看见这不幸者的面孔贴在腐烂的门板缝上,会以为看见的是一头猛虎从铁笼子里面注视着豺狼吞噬羚羊。他的眸子闪闪发光,仿佛烛火透过那门缝。
到神秘的蛊术在我心中发挥威力,我灵魂中原应觉醒的一切都沉睡了,就像雪中濒死的人,听任自己睡去反而觉得愉快。突然,你又开始歌唱。可怜的我,我能怎样呢?你的歌声比你的舞蹈还要蛊惑人。我想逃走,可是不可能。我呆立着,仿佛在土地里生了根。
我看见了你的脚,这双脚——我愿有一个帝国换得一吻在这双脚上,然后去死,我愿撞碎我的头颅在这双脚下,而获致大幸福。
要是夏天,她就在院子里、花园里爬,拔石板缝里的草,以天真的眼睛瞅着大狗、大马,一点也不害怕;玩贝壳、花朵,把沙弄到花坛里,把泥洒到小径上,惹得园丁骂她。她周围的一切都在笑,在闪亮,在嬉戏,甚至空气和阳光也竞相在她那任意鬈曲的头发里面欢蹦活跳。
接二连三致命的震撼使她心灵里的一切俱已坍塌,然而她觉得有一样还屹立着,有一个感情还生存着,那就是她对卫队长的爱情,因为爱情就像树木,它自己生长,深深扎根于我们整个的生命,常常,尽管心已枯竭,爱情却继续在心上郁郁葱葱。
当然,在这美妙的时刻,盗贼和假伤者、大帮凶和流浪汉,并不太想到搭救埃及姑娘,而是思量如何抢劫圣母院。我们甚至乐意认为,对于他们中间的许多人,爱斯美腊达只是一个借口——假如强盗还需要什么借口的话。
您爱怎么说都行。我就把手头的活儿一撂,出袜店,上大街,喊叫:‘套起来!’随时随地什么破桶总是有的。我跳上去,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把心里压着的话讲出来。只要是人民的一份子,心里总是压着什么的,陛下。
紧卡着她的那瘦骨嶙峋的手指抽搐着掐进她的肉里,慢慢合拢起来,仿佛这只手是焊接在埃及姑娘自己的胳臂上的。这甚至不仅仅是铁链,不仅仅是枷锁,不仅仅是铁箍,这是从墙上伸出来的一只有智力、有生命的铁钳。
此刻,太阳正在升起,地平线上涌现出光的洪流,灿烂辉煌,霎时间,巴黎的一切顶端,尖塔、烟突、山墙顶,仿佛一下子燃烧起来了。
事实上,稳健派的“专横霸道”是最可恶的,就是这可恶的字眼,使一个在巴黎民主社会生活惯了的人,无法忍受小城市的生活。专横的舆论能算是舆论吗?无论是在法国的小城市,还是在美利坚合众国,“专横”就是“愚昧”。
于连虽然觉得德·雷纳夫人很美,但正是她的美引起了他的恨;他恨她几乎成了他前进路上的第一块绊脚石。他尽量不和她谈话,要她忘记他一时冲动,吻了她手的那一天。
如果不幸,他要勉强没话找话,那他说的简直可笑。更不幸的是,他知道自己笨拙,想要显得不笨,反而做得更笨;但他却没看到自己眼睛的表情;他的眼睛真美,显示了热情的灵魂,甚至像好演员一样,能够在无戏处演出戏来。
一只雄鹰蓦地从他头上的悬崖飞了出来,静静地在空中盘旋,画出了一个个大圆圈。于连的眼睛不由自主地追随着这只雄鹰。鹰的动作从容不迫,强劲有力,使于连十分赞赏,他羡慕它上下搏击的力量,也羡慕它独来独往的自由。
唉!文明反被文明误!一个二十岁的青年,如果受了一点文明教育,他的心灵离开自然就有十万八千里了,而不自然的爱情却只不过是最讨厌的任务。
德·雷纳夫人心情激动,如醉如痴,仿佛神游九天之上。一个风流的少女过早堕入情网,难免不尝到爱情的苦恼;等她到了真正懂得爱情的年龄,爱情又失去了新鲜感。德·雷纳夫人却不同,她从来没有读过小说,因此,爱情的酸甜苦辣,对她说来都是新鲜的。没有冷酷的现实,甚至没有未来的暗影,会使她感到胆战心惊。她看到自己十年之后,还和现在一样幸福。
天下的爱情都一样,
最后总要产生死亡,
死前是啮心的悲伤,
血泪恩仇,悔恨沮丧。
《爱的纹章》
“天呀!幸福,爱情,难道不过如此?”这是于连回房后想到的头一个问题。他处在久旱逢甘雨的惊喜且不知所措的状态中。他的心灵习惯于追求,现在追求的到了手,没有新的追求,而旧的追求又还没有变成回忆,内心反倒觉得空空如也。
从此以后,他们的幸福属于更高的层次,爱情的火焰燃烧得更猛烈了。他们爱得心醉神迷,如疯似狂。在别人看来,他们显得更加幸福。不过他们再也不能重温初恋时销魂的欢乐,万里无云的平静,自由自在的幸福了,那时,德·雷纳夫人担心的,只不过是于连用情不专。现在,他们的幸福有时却貌似犯罪了。
土耳其后宫的嫔妃不得不全心全意爱苏丹;苏丹是万能的,无论她耍什么花招,也休想逃脱他的惩罚。主子的惩罚是可怕的,血淋淋的,不过也是武士式的,痛快淋漓的:一刀子就万事大吉。到了十九世纪,丈夫改用精神上的刀子来杀死妻子,让所有的“沙龙”都请她吃闭门羹。
婚姻有意想不到的后果,这是十九世纪造成的!婚前如果有爱情的话,婚后生活的无聊一定会使爱情化为泡影。然而,一位哲学家说得好,在那些钱多得不用工作的人家里,婚姻不久就会使平静的家庭生活,变得毫无乐趣可言。只有那些心灵枯竭的女人,才不渴望得到爱情。
说实话,他的确使同学们大吃一惊;但这又活该他自己倒霉。谁叫他讲他们的意见,讲得比他们自己还清楚呢!谢朗先生对于连、对自己都忽略了一件事。在培养了于连正确推理、不说空话的习惯之后,忘了告诉他,地位不高的人有这种习惯就有罪;因为正确推理总会得罪人的。
“难道你愿意,”他对她说,“我心里不留下一星半点这次会面的美好记忆?你迷人的眼睛闪烁着爱情的光辉,难道要埋葬在无边的黑暗里?你这双美丽的玉手难道要逃避我如饥似渴的眼睛?想想看,我们分别之后,也许不知道要多久才能见面啊!”
他听这小圈子里的人谈话,往往笑得非常开心;但他觉得自己即使挖空心思,也向壁虚构不出这类话来。这好像是一种外国语,他能听懂,也会欣赏,就是说不出。
在外省,如果你碰到了什么倒霉的事,只要你走进一家咖啡店,连伙计都会对你表示关心。不过,虽然这件倒霉事有伤你的自尊心,他表示同情的时候,却会翻来覆去提到使你觉得痛苦的字眼。巴黎人不会这样不识趣,他们要笑你,也不会让你听见,但他们总是把你当做外人。
当天晚上,德·博韦西骑士和他的朋友就到处散布流言,说这个索雷尔先生是德·拉莫尔侯爵一个好朋友的私生子,此外,他是一个很好的年轻人。流言很容易传开了。一旦大家信以为真,年轻的外交官和他的朋友就不惜屈尊来看于连,在他养伤的半个月里,来看过他好几次。
“我能在场靠的是我的出身。你们的客厅恨的是我的思想。因此,思想一定不能高于歌曲小调的水平,才能得到赏识。有思想的人如果出言新奇有力,你们就会说他厚颜无耻。你们的法官不就是把这个罪名强加在库里埃头上吗?你们把他和贝朗瑞一样关在监狱里。在你们的国家里,只要是精神上有价值的,圣公会就会送去轻罪法庭;而上流社会也会拍手叫好。”
“惩罚我的高傲,惩罚我的狠心吧。”她说时紧紧把他搂在怀里,几乎叫他透不过气来,“你是我的主子,我是你的女奴,我要跪下来请你宽恕,我曾经打算造反。”她离开他的怀抱,跪倒在他脚下,“是的,你是我的主人,”她还在说,沉醉在爱情和幸福中,“永远管住我吧,只要你的女奴想造反,就严厉地惩罚她吧!”
迷恋!你和爱情一样,能经得起痛苦的磨炼和考验。但销魂的乐趣和甜蜜的享受,却是你可望而不可即的。看到美人春睡,可惜我不能说:“她是我的,她天仙般的美丽和柔弱,都听任我摆布。大慈大悲的天主造了她,就是为了这样迷住天下男人心的。”
席勒:《颂歌》
……一个猎人在树林里开了一枪,猎物应声落地,他跑过去一把抓住。他的靴子踢翻了一个两尺高的蚂蚁窝,把蚂蚁和幼虫都踢得老远去了……蚂蚁即使会思想,也不明白猎人的靴子是怎么回事;它只知道一个可怕的、又黑又大的东西,快得不得了地闯进了蚁穴,只听到一声巨响,只看到红色的火焰……
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我记得我的老师史禄国先生也告诉过我,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悦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
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西洋的商人到现在还时常说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
注: 不足百年的时间,乡土也已经变了样
归有光的《项脊轩记》里说,他日常接触的老是那些人,所以日子久了可以用脚声来辨别来者是谁。在“面对面的社群”里甚至可以不必见面而知道对方是谁。
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而且我还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中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也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
所谓学就是在出生之后以一套人为的行为方式作模型,把本能的那一套方式加以改造的过程。学的方法是“习”。习是指反复地做,靠时间中的磨练,使一个人惯于一种新的做法。
人之所以要有记忆,也许并不是因为他的脑子是个自动的摄影箱。人有此能力是事实,人利用此能力,发展此能力,还是因为他“当前”的生活必须有着“过去”所传下来的办法。
中国如果是乡土社会,怎么会有文字的呢?我的回答是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去是乡土性,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上发生。最早的文字就是庙堂性的,一直到目前还不是我们乡下人的东西。我们的文字另有它发生的背境,我在本文所需要指出的是在这基层上,有语言而无文字。
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这是很好的一个差序格局的譬喻,自己总是中心,像四季不移的北斗星,所有其他的人,随着他转动。孔子并不像耶稣,耶稣是有超于个人的团体的,他有他的天国,所以他可以牺牲自己去成全天国。孔子呢,不然。
其实,在《论语》中,忠字甚至并不是君臣关系间的道德要素。君臣之间以“义”相结合。“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所以“忠臣”的观念可以说是后起的,而忠君并不是个人与团体的道德要素,而依旧是对君私之间的关系。
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这决不是偶然的,在我看来,这是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所引起的结果。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不肯像西洋人一般的在表面上流露,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
如果一种刺激和一种反应之间的关联,经过了练习,已经相当固定的话,多少可说成为自动时,就不会发生体内的紧张状态,也就是说,不带着强烈的感情。感情常发生在新反应的尝试和旧反应的受阻情形中。
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向同性方面去发展。变态的同性恋和自我恋究竟普遍到什么程度,我们无法确说;但是乡土社会中结义性的组织,“不愿同日生,但愿同日死”的亲密结合,多少表示了感情方向走入同性关系的一层里的程度已经并不很浅。
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这种想法也并不限于老子。就是在现代交通之下,全世界的经济已密切相关到成为一体时,美国还有大多数人信奉着古典经济学里的自由竞争的理想,反对用人为的“计划”和“统制”来维持经济秩序,而认为在自由竞争下,冥冥之中,自有一双看不见的手,会为人们理出一个合于道德的经济秩序来的。
礼的内容在现代标准看去,可能是很残酷的。残酷与否并非合礼与否的问题。“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恻隐之心并没有使孔子同意于取消相当残忍的行为。
注: 礼≠礼貌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若祖若父的经验。
礼治从表面看去好像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自动的说法是不确,只是主动地服于成规罢了。孔子一再地用“克”字,用“约”字来形容礼的养成,可见礼治并不是离开社会,由于本能或天意所构成的秩序了。
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
有人觉得权力本身是具有引诱力的,人有“权力的饥饿”。这种看法忽略了权力的工具性。人也许因为某种心理变态可能发生单纯的支配欲或所谓Sadism(残酷的嗜好),但这究竟不是正常。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
我在上面讨论权力的性质时已提出三种方式:一是在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三是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现在我又想提出第四种权力,这种权力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之中。
注: 时势权力
旧的生活方法有习惯的惰性。但是如果它已不能答复人们的需要,它终必会失去人们对它的信仰,守住一个没有效力的工具是没有意义的,会引起生活上的不便,甚至蒙受损失。
在英文里欲望和要都是want,同时want也作缺乏解。缺乏不只是一种状态的描写,而是含有动的意思,这里有股劲,由不舒服而引起的劲,他推动了人类机体有所动作,这个劲也被称作“紧张状态”,表示这状态是不能持久,必须发泄的,发泄而成行为,获得满足。欲望——紧张——动作——满足——愉快,那是人类行为的过程。
中镇(Middletown),1924年,美国社会学家R.S.林德和H.M.林德夫妇对美国的一个小镇进行了人类学的研究,并于1929年、1937年先后发表了《中镇:现代美国文化研究》、《转变中的中镇:文化冲突研究》,发展了社区研究,开拓了都市人类学的研究视野。
生命的开始,出现了生物界,生物群体的发展,出现了社会界。人还是动物,但已不是一般的动物,人的群体已不是一般的群体,上升成为社会。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本身是个实体,生物人不能认为是社会的实体,而只是社会的载体。没有生物人,社会实体无法存在,等于说没有有机物质,生物实体无法存在一样。有机物质是生命的载体,生物人是社会的载体。实体和载体不同,实体有自己发展的规律,它可以在载体的新陈代谢中继续存在和发展。
秦业,“秦”是谐音“情”,因为曹雪芹是从江南移居北京的,所以《红楼梦》里边有很多南方口音,南方人zh、ch、sh和z、c、s,l和n,in和inɡ往往不分,所以他认为“情”和“秦”是相通的,是谐音的。秦就是谐音“感情”的这个“情”,业就是谐音“孽”,合起来的意思就是因为有感情而造成罪恶。
脂砚斋又说,“如此写来,可见来历亦甚苦矣,又知作者是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就是他给这家人取姓,姓秦,是有用意的,是谐音为情。这个秦可卿来历甚苦,长大以后呢,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这个倒不用讨论,因为就是一个养生堂的姑娘,养大后,也可能是这样的,奇怪的是营缮郎秦业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故结了亲,将秦可卿许与贾蓉为妻。
一个封建大家庭里面,贾宝玉这样一个身份的人要午睡,应该谁来安排呢?最妥当应该是贾珍来安排,他堂兄来安排,他们同辈,又都是男性。那么贾珍不在,谁出面安排?应该嫂子来安排,尤氏来安排,对不对?尤氏也没来安排。谁来安排呢?秦可卿来安排!你搞清辈分没有啊?贾宝玉辈分比秦可卿高,他是秦可卿的叔叔,秦可卿是贾宝玉的侄儿媳妇,她辈分低。但是根据书里描写,秦可卿年龄已经很大了,估计有二十岁上下,比宝玉大很多。那么一个年龄很大的侄儿媳妇去安排一个年龄小的叔叔午睡,你动点脑筋就觉得不合理、不妥当,这样的话别人眼里会怎么看她呢?
“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她不是一次妥当,两次妥当,素来就妥当!她忽然走出来带宝玉去午睡,极妥当。这是贾母的眼光。贾母她认为,秦可卿“生得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一个是形容她的相貌、身段,一个是形容性格、气质都很不错。这倒也罢了。然后曹雪芹通过叙述性语言,就替贾母做出了一个不可争议的判断。这个判断是这样的,说秦可卿“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第二都不是,并列都没有,稳占第一份。你不觉得奇怪吗?
而且再仔细推敲,这话就太怪了,在故事开始到这个阶段的时候,整个宁、荣两府只有一个重孙娶了媳妇,就是贾蓉娶了个秦可卿,本来是没有可对比的,是不是?可是贾母就等于有一个预言,就是以后贾琏你也生了一个儿子,也娶了一个媳妇,我现在都不用动脑筋,肯定比不了秦可卿;或者你贾宝玉今后也有一个儿子,也娶媳妇,或者贾环也有儿子,也娶媳妇,但都比不了秦可卿。
有时候,因为香炉里塞进去的锡纸叠的银锭太多了,外面一层烧成灰了,里面却还剩下许多锡纸并没有烧透,甚至还颇完好。于是,就有人去扒灰,把灰烬扒开,去偷那里头的锡纸,偷出来可以再利用,再变成大小不一的银锭,卖给人拿去烧。所以,“扒灰”就是“偷锡”,转化为谐音,就是“爬灰”,就意味着“偷媳”,也就是公公偷儿媳妇,跟儿媳妇乱来,发生不正当关系。
但是作者他不仅写到了皇帝那样的人物,他也写到两个公主,那么这些夸张的暗示性的符码究竟在隐喻什么?我想,它绝不仅仅是隐喻秦可卿生活很奢靡,或者是说秦可卿很淫荡。它实际上应该是在影射,秦可卿的血统就高贵到是帝王家的公主的地步。你看,这些全是帝王家的符码,而且还两次出现了公主的符码,对不对?它用这样的手法暗示秦可卿真实的血统。
《红楼梦》的整体风格从头到尾,以写室内的陈设而言,一律采取写实的办法,几乎没有例外——唯一一处例外,就是写秦可卿的卧室陈设,极度夸张,无法复原。怎么复原呢?哪儿找这些东西去啊?这就说明他有他的苦心,他写别的那些陈设也许无非是烘托气氛,展示一下人物的性格而已;他写秦可卿的卧房陈设,耸人听闻,就是故意要让读者大吃一惊。他的目的,就是暗示我们,秦可卿的血统实际上高于贾府,乃帝王家的血肉——是公主级的人物!
古本《红楼梦》第十三回的回目原本就叫“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现在我们看到的却是“秦可卿死封龙禁尉”,这根本不通嘛。龙禁尉是皇帝的卫兵,女的根本不能有那么个封号,何况书里写得很清楚,是贾蓉花钱买了个龙禁尉的封号,怎么能说“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呢?
这两支宫花最后是送到了秦可卿手里,就是秦可卿。她和宫花是一种什么关系呢?是一种相逢的关系,说明这个人原来她的家族经常使用这种东西,现在她和宫中的这宫花喜相逢了,是这么一种关系。所以这样的情节也是在暗示,秦可卿她的真实出身高于贾府,她的血缘是来自宫中,她和宫花形成了一种相逢的关系。我想,回前诗的最后一句,应该是我们没有办法去做别的解释的。
那么秦可卿向王熙凤托梦这段情节,值得我们仔细研究。她这个托梦也是非同小可,托梦的内容很丰富。首先是理论指导,完全是居高临下,她哪里是什么养生堂抱来的弃婴?哪是宦囊羞涩,没见过大世面的小官吏家里养大的一个女儿啊?她说了:“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有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的诗书旧族!”她就这样进行理论指导,她告诉王熙凤,我死了以后,你们贾府应该怎么办。你说,她多厉害!
就算是说大太监他胆大妄为,皇帝不批准,他也来,但他也不能够乘了大轿打伞鸣锣呀?打伞倒也罢了,你可能比较娇气,遮太阳;你鸣锣干什么呀?不是生怕人不知道吗?一路鸣锣而来,什么气派啊?如果要是贾敬死了他来,好像还不太稀奇;贾珍死了,他来也不算太稀奇,贾珍他毕竟有爵位,他是三品威烈将军,是不是啊?可是不是贾珍死了,甚至也不是贾蓉死了,是贾蓉的媳妇死了。在贾府而言,不过是一个重孙媳妇。可是大明宫的掌宫的大太监戴权要亲来上祭,这怎么回事?这如果不是因为秦可卿的出身特别高贵,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怪现象的。
孙氏当时还活着,曹寅的母亲还活着,康熙的保母孙氏还活着,当然,皇帝来了,孙氏就要过去谒见;见了皇帝,就要跪下了,因为那是皇帝嘛。康熙立刻把她搀起来,不让她跪,而且满脸喜色,叫做“见之色喜”,满脸高兴,还说了一句惊心动魄的话,他跟周围大臣说,“此吾家老人也”。厉害不厉害?
直到雍正五年,雍正才彻底腾出手,这时他把其他的政敌都处理得差不多了,开始处理他不喜欢的官员。他有一个基本原则,凡是当年他父亲喜欢的,他都不喜欢;凡是他父亲不喜欢的,他就偏要喜欢。雍正在这样一个思维的情感支配下,整治了一大批在他父亲那个朝代里面受宠的官员,其中包括曹頫。在雍正五年就把曹家给查抄了。
注: 四爷还真是个小人,那些清宫清穿给四爷洗白的人,是何居心?
曹寅死了,他让曹寅的儿子曹颙接替曹寅当江宁织造,没多久曹颙又死了,他又亲自过问,为已经绝后的曹寅过继了侄子曹頫,还让他当江宁织造。康熙六次南巡,四次住在江宁织造府里,他深知曹家的任上亏空,其实都是因为接驾造成的;但是康熙死了以后,雍正查亏空,就查出曹頫的大亏空,他装傻,曹頫也无从辩白,不能说这亏空其实是您父皇南巡的时候,接驾造成的。雍正六年,雍正就把曹頫逮京问罪,枷号了。
注: 发小啊!赞一个!
在二废太子之后,当时究竟朝野反应怎么样呢?现在查康熙、雍正朝的文献,会发现很少这方面的记载,它们基本都被删除了,但是好在,我上一节引用过,我们有一个邻国是朝鲜,他们的历史上仍然有相关记载。在这个《李朝实录》上有什么记载呢?有以下一些记载,比如说第一,在二废太子之后,虽然胤礽本人确实让康熙伤心了,觉得不能让他继承皇位了,但是胤礽的儿子弘晳是嫡长孙,康熙非常喜欢,因此康熙仍然在考虑要把皇位传给嫡系的,如果儿子不行,可能就传给孙子,而且这个孙子不是一个幼儿,已经是一个文武全才的青年了。而且《李朝实录》还记载,康熙后来一下子就病死了,雍正继位了,康熙在临死的时候有遗言,两条,一条就是说废太子这个人确实是以后不能够再让他在政治上有所作为,要永远地把他关起来,但是要“丰其衣食”;另外,就是说他自己的嫡长孙弘晳,要立即封为亲王。
注: 感谢李朝啊
我觉得我的分析还是有道理的,这就说明在《红楼梦》里面,是有政治的,而且是两军对垒的。一派就是以义忠亲王老千岁为旗帜,以北静王为掩护,以冯紫英等人打前阵的这样一股政治力量,而且这股政治力量的人物还很多,我以后还会说到,它都是有埋伏的,这是一派。这一派概括来说就是“义”字派,明白了吧,牵头的就是义忠亲王老千岁,突出一个“义”字。
常有人说,读《红楼梦》里关于秦可卿的文字,总觉得她很神秘。其实构成她神秘的因素之一,就是她身上含有某种政治阴谋色彩。
所以说呢,如果秦可卿的生活原型是废太子家族的,而且如果她是弘晳的一个妹妹的话,那么她的辈分挪移到《红楼梦》小说里面,就跟贾珍是一辈人,和宝玉也是一辈人。我这个逻辑听明白了吗?因此,为什么曹雪芹放手写贾珍和秦可卿的感情,就是因为在他心目当中,他并不认为这是乱伦恋,他只是认为这是一种畸恋,一种畸形恋。
注: 原来如此
第五回写宝玉要午睡,秦可卿先带他“来至上房内间”,那可能是贾珍和尤氏的住房,宝玉不喜欢那里头的气氛,秦可卿就说“不然到我屋里去罢”。这时候还写了有一个嬷嬷插嘴,她觉得不妥,忍不住就劝谏秦可卿,至少有两种古本里,那句劝谏的话是这么说的:“那里有个叔叔往侄儿媳妇房里去睡觉的礼?”现在通行本里也是这么写的,但秦可卿满不在乎,就把宝玉往她卧室里带。要特别注意到,书里一再强调是秦可卿她的卧室,都没有说到贾蓉的卧室去。
那他骂“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骂的是谁呢?我认为,他骂的是秦可卿和贾宝玉。他知道秦可卿和宝玉是一辈的,秦可卿实际上是贾珍隐秘的妻子,他门儿清,他清楚,宝玉是贾珍的弟弟,堂弟,是她的小叔子。即使不去考虑贾珍跟秦可卿的隐秘关系,就从秦可卿家族辈分与贾氏家族辈分的匹配关系上看,秦可卿主动去跟贾宝玉发生关系,不管她嫁的是谁,都是养小叔子的行为。注意,“爬灰的爬灰”,谴责的重点在偷媳的公公,而“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谴责的重点不在小叔子,而在那个越轨的女性。焦大因为知道秦可卿以矮一辈的身份藏匿在宁国府,是负有使命的,她应该静待她家族的胜利消息,应该最后为贾家带来好处,然而他发现这个女子竟然置自己的神圣使命不顾,在自己的卧室里跟贾宝玉乱搞,他真是痛心疾首啊!
秦可卿死了以后,她睡在一个什么棺木里面?就睡在薛蟠提供的,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所留下的,那珍贵的樯木所制成的棺材里面。她叶落归根了。这时候她真实的家族血缘实际上就揭示出来了。
下两句是“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这就说到秦可卿与贾府殒灭的因果关系了。如果秦可卿的问题只不过是跟贾珍有不正当的关系,没有别的因素在内,那么她的生死存亡,跟荣、宁二府的兴衰安危能有多大关系呢?这两句实际上就跟我们点明了,不要以为后来贾家断送了前辈创下的家业,问题都出在荣国府,那祸根,实实在在地是在宁国府这边;那滔天大罪,就是宁国府藏匿了秦可卿,又不是谨谨慎慎小心翼翼地藏匿,贾珍又跟秦可卿发生了恋情,把事情弄复杂了,因此,最后贾府的倾覆,首要的罪责,在宁国府。
但是曹雪芹写这部书,他最终的目的是要超越政治,达到更高的精神境界,他告诉我们,有比关注权力属于谁更重要的人生关怀,那就是不管在怎样的政治社会情势下,都要保持个体生命的尊严,要自主决定自己的感情、生活方式与生命归宿。
林黛玉毕竟最知宝玉之心,她对宝玉抽抽咽咽地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她知道宝玉喜欢跟那些社会边缘人交往,这时宝玉就长叹一声,说你放心,别说这样的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愿意的!这句话我以为非常非常重要。
宝玉爱林妹妹,当然是灵肉一起爱。前一节讲过,贾宝玉是一个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成熟了的男子,不是没有“性趣”,不是性懵懂、性无能,也不是在性取向上拒女求男的同性恋者,他对女性的身体美是有感受有冲动的。例如第二十八回中,他请求薛宝钗把腕上戴的红麝串褪下来给他细看看,宝钗少不得褪下,这时曹雪芹就写到,宝玉见宝钗生得肌肤丰泽,看着她那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了宝姐姐身上。这是写宝玉的性心理,写得非常准确。
注: 呵呵→_→
宝玉的泛爱,也不仅是爱青春女性,他爱天上的燕子,爱水里的鱼儿,他跟星星月亮对话,他能把自己跟宇宙融为一体。脂砚斋在批语里透露,全书最后的《情榜》,宝玉的考语是“情不情”,就是他对天地间一切无情的事物,也能赋予真挚的感情。
我们不要忘记贾母的原型是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的妹妹,现在书里交代妙玉是苏州人氏,她的原型应该就是苏州一个官宦人家的女儿。她父亲的官职可能与茶叶的生产贸易税收有关,所以她家对各种茶叶,以及烹茶用水还有茶具,都非常懂行,非常讲究。
她的性格当然是比较古怪,叫做“天生成孤僻人皆罕”。人间很少见这种人,万人不入她的眼,能被她看得上是很困难的。她很高傲,但是妙玉的那种高傲、孤僻,它不具有破坏性,不具有攻击性,她不妨碍他人和群体的生存,她只是个人的率性,由着自己的性子生活,是这么种状况。
“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kǎngzǎng两个字都读作第三声)违心愿。”有人说您这是不是读错了,这不是肮脏(āngzāng两个字都读第一声)吗?应该是“依旧是风尘肮脏(āngzāng两个字都读第一声)违心愿”吧?高鹗肯定就是这么读,按这么个思路往下写的,不管妙玉她这个人前面怎么样,到头来,这个人,一个是跟“风尘”沾边。
注: 要读kǎngzǎng,是表示不阿不屈的意思,就是形容一个人他很坚强,在很困难的时候也不低头,他能够坚持自己的理念,非常倔犟地生存下去,这叫做肮脏。
借用“嬷嬷”两个字,发“摸摸”的音,以称呼修女,那是上世纪五四运动前后,新文化运动带来的一种新的表达方式。在过去汉语里,嬷嬷这两个字是老年妇女的意思,读音只有一个,就读成“妈妈”,现在我们使用的字典、词典里,也都还这样规定。
,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的儿子,老大就叫李鼐,老二就叫李鼎。书里把史鼐设定为哥哥、史鼎设定为弟弟,完全是依照真实生活中的伦常秩序。诗经《丝衣》:“鼐鼎及鼒。”鼐在鼎前,人家取名字是有典故有根据的。况且《毛传》说了:“大鼎谓之鼐,小鼎谓之鼒。”
史湘云这个角色,相对于书里其他角色,艺术形象和原型之间的距离最短,所以曹雪芹不给她设置一些偏于理性的、叙述性的文字,而采用了一种斑点式的和摄像实录般的写法,如元妃省亲这场大虚构的戏里,曹雪芹对她不愿有任何假设性想象,就不写她,一有她出现,必是真有其人、真有其事、真有其景、真有其语。
在《枉凝眉》曲里,接着有这样的句子:“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我认为这句话应在了贾宝玉和史湘云身上。贾宝玉在大观园里面嬉游的时候,他和史湘云相处得非常好,兄妹之情,处处流溢。可是,他们两个之间那时候并没有产生爱情,两个人都没觉得,他们之间会有一种奇异的缘分。可是,随着世事白云苍狗般的变迁,在有生之年,他们两个居然在离乱后奇妙地遇合了。
我们所面对的种种社会阴暗,种种实际问题,实际上,最深处,都是人性的诡谲。我们活着,必须直面人性,不仅要直面人性的光亮与善良,更要直面人性的阴暗与诡谲。
不少的读者都说,看人家乔伊斯,还有美国的那个福克纳,嗬,那文本多了不起啊!读起来费力吗?那才叫高级啊!当然高级。但是,为什么一到读我们自己老祖宗的《红楼梦》,却又总觉得未必有那么玄妙,不相信曹雪芹——他在世可比乔伊斯、福克纳早太多了——能做到文本里有多重喻意呢?
注: 崇洋媚外
对自己,也是这样,性格是无法改变的,不要太苛刻地自责自悔自惭自否,自己可能成不了社会改革家,多半还是在随波逐流,但是,在社会的潮流中,自己毕竟还算一票,自己做不到,可以用有形无形的方式,把自己那一票,那体现神圣自主性的一票,投向能够做到改进社会的力量一边。
她心目中的宝玉正妻,就是黛玉,“模样儿配得上”,贾母一开头都没有提到性格,因为众人皆知黛玉小性儿,爱生气爱哭,出语尖刻,但贾母却并不以为黛玉性格有什么大差池,因此最后她又补充一句“模样儿性格难得好”。你们不是嫌厌黛玉无遗产,穷吗?那么就爽性把话说清楚:“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也罢了。”贾母对黛玉的嫁妆,是包下来的。第五十五回凤姐和平儿私下议论,凤姐明白点破:“宝玉和林姑娘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
人类中现在仍然存在着侮辱与损害他人的强者,和被侮辱被损害的弱者。什么时候强者能收敛他们在表达对弱者讨厌时的那份“天真烂漫”和“不加掩饰”?靠什么来抑制强者以“讨厌罪”侮辱和损害弱者?革命?法制?道德诉求?宗教威严?
本来对凤凰这种传说中的美禽,是规定它凤为雄凰为雌,男性名字里用凤才恰切,但多有父母给女儿取名用凤字,鲜有用凰字的。那用意,就是把女孩当作男孩一般珍爱。
据脂砚斋一条批语透露,曹雪芹把秦可卿、秦钟设计成姓秦,跟一首南北朝时梁朝刘瑗写的诗有关系,那首诗里有两句是“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古本《石头记》第七回又有首回前诗:“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谁是惜花人。相逢若问名何氏,家住江南姓本秦。”这么合起来一想,很明显了,秦可卿是十二钗里跟宫花有“相逢”关系的人,她未嫁到贾家来以前,“先名玉”!
有一位“二十年来辨是非”的人,她可是政治警惕性特别的高,那就是贾元春。她回荣国府进大观园省亲,见到贾宝玉给怡红院题的匾是“红香绿玉”,立刻改成了“怡红快绿”。尽管她弟弟名字里有玉字,但是她那时一定想到了“未嫁先名玉”的秦可卿。就算秦可卿已经死了,她也还是要尽量避免在题咏上使用玉字。
什么是庸俗?平庸不是罪过。世人里平庸者属于绝大多数,对这绝大多数“不好不坏,亦好亦坏,中不溜儿”的芸芸众生,总体上说,不应该责备,而应该怜惜,尊重他们的生存,理解他们的心境,说到底,革命者倡导革命也好,改革家推行改革也好,其目的,都应该是造福于这数目最大的社会群体。平庸的生命不要去伤害,不要去反对。
庸俗者就是这样,他们并不能捍卫“光荣”而只是谋逐“虚荣”,并不能坚持“进取”而随时可以“退避”;他们随波逐流,得空隙就泄,见堤坝就退;他们欺软怕硬,崇拜“权威”,却既不能从低于自己的存在里捞到多少好处,更不能改变不入“权威”眼的卑微地位。
当今一些发达国家,社会的构成,已经很像那个模样,就是中产阶级已经坐大,成为社会中最主要,也最丰富多彩、多滋多味的一种构成。但是,《红楼梦》所描写的那个社会,像甄士隐那样的中产阶级存在,就很难拿肉末火烧里的肉末来比喻。实际上拿任何一种带夹馅的食物比拟都不恰当。甄士隐那样的人物在那个社会里,即便他主观上再想超脱,也还是逃不出“受夹板气”的总体处境。
隔着汪洋,我在美国此端遥寄我对你们的祝福——“美国”,好一个“坚定的盟邦”!当她一掷千金帮日本、德国从败仗中“复苏”,却眼睁睁看着英国同胞饱受饥馑之苦!皇天为证,总有一天我要亲自去英国,当面为她向你们道歉。(等我回国后,我会叫她加倍向我赔罪!)
你简直是“迅雷不及掩耳”,利·亨特的书和《通俗拉丁文新约全书》“倏忽”寄达。你大约还没弄明白吧——这不正是我两年前就向你们订购的书吗?如果你继续照着这种提心吊胆的步调干活儿,要不得心脏病也难。
注: 哈哈
我跟你提过我帮埃勒里·奎因的电视剧集编写巧艺谋杀吗?我所写的剧本总会安插艺术场景——芭蕾舞团啦,音乐厅啦,歌剧院什么的;连嫌疑犯或尸体也得写得文绉绉的。为了向你致敬,或许我该写一出发生在古书店里的谋杀案,怎么样?你要演行凶歹徒呢?还是要扮刀下亡魂?
我一路活来,眼看着英语一点一滴被摧残蹂躏却又无力可回天。就像米尼弗·奇维一样,余生也晚。而我也只能学他“干咳两声,自叹一句:奈何老天作弄”,然后继续借酒浇愁。
好书像真爱,可能一见钟情,但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杳远理解和同情却总需要悠悠岁月。
不过有时他们两人都感到寂寞,就一起度过一晚,看个电影,喝几杯啤酒,然后不失体统地做爱。她一直住在当地,结过两次婚,上大学时曾在几家酒吧间当过服务员。毫无例外地,每次他们做过爱躺在一起时,她总是对他说:“你是最棒的,罗伯特,没人比得上你,连相近的也没有。”
他于一九四五年退伍,同《国家地理》杂志通了电话,他们随时都欢迎他。他在旧金山买了一辆摩托车,向南骑到大瑟尔,在海滩上同一个从卡梅尔来的低音提琴手做爱,然后向北转去探察华盛顿州。他喜欢那个地方,就把它作为基地了。
她离开游廊向他走来。他下了车,望着她,近些,更近些。她风姿绰约,或者曾经一度如此,或者可能再度如此。他立刻又开始有那种手足无措的感觉,他在女人面前总有这种窘态,即使那女人对他只是隐约有些微吸引力。
她坐在靠窗的椅子里,看着地址,全神贯注。因为信封里面是他的手的动作,她要回味那二十二年前这双手在她身上的感觉。
现在很清楚,我向你走去,你向我走来已经很久很久了。虽然在我们相会之前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是在我们浑然不觉之中有一种无意识的注定的缘分在轻轻地吟唱,保证我们一定会走到一起。就像两只孤雁在神力的召唤下飞越一片又一片广袤的草原,多少年,几生几世,我们一直都在互相朝对方走去。
她的棉制圆领衫绷紧处两个奶.头轮廊鲜明。很奇怪,她竟然对自己隔着衣服这样曲线毕露并不发窘。相反,知道他透过镜头能这样清楚地看到她的胸部,她感到高兴。她在理查德面前绝不会这样穿法,他不会赞许的。说实在的,在遇到罗伯特·金凯德之前她什么时候也不会这样穿法。
他两眼直望着她,她感到自己体内有什么东西在跳动。那眼睛,那声音,那脸庞,那银发,还有他身体转动自如的方式,那是古老的、令人心荡神移、摄人魂魄的方式;是在障碍冲倒之后进入睡乡之前,最后时刻在你耳边说悄悄话的方式;是把不论何种物种的阴阳分子之间的空间重新调整的方式。
他静静地、有教养地吃了两份烩菜,两次告诉她有多好吃。西瓜甜美无比。啤酒很凉。夜空湛蓝,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四十五岁,汉克·斯诺在艾奥瓦州谢南多厄的KMA电台唱着一支火车歌曲。
他坐在原来坐过的那张椅子上注视着她。那古老的生活方式,那古老的生活方式又回到他身上来了。他寻思她的头发在他抚摸之下会有什么感觉,她的后背曲线是否同他的手合拍,她在他身子下面会有什么感觉。
她一直感觉到他的目光盯在她身上,虽然他目光一直是含蓄的,从不是公然大胆的。她知道他知道白兰地从来没有倒进过这两只杯子。她也知道,凭他的爱尔兰人对悲剧的敏感性,他已感觉出一些这种空虚。不是怜悯,这不是他的事。也许是悲哀。
可是他决不是绝无仅有的,而且也决不能责怪他。在这里树起的拒自由于外的屏障是什么?不仅存在于农场上,而且存在于乡村文化之中,也可以说是城市文化之中。为什么要树起这些围墙、篱笆来阻挠男女之间不作伪的、自然的关系?为什么缺少亲密?为什么没有情欲?
注: 为什么?!
最终,电脑和机器人要统治一切。人类操纵这些机器,但这不需要勇气和力量,以及任何我刚才说的那些特质。事实上,人已经过时了,无用了。只需要精子库传宗接代,而这已经开始出现了。女人说大多数的男人都是不中用的情人,所以用科学来代替性爱也没多大损失。
他听见自己向她耳语,好像是一个不属于他自己的声音在说话。是里尔克的诗的片断:“我围绕古老的灯塔……已环行几千年。”还有印第安纳瓦霍人的太阳之歌中的词句,向她诉说她给他带来的种种幻象:空中飞沙、红色旋风、棕色鹈鹕骑在海豚背上沿着非洲的海岸向北游去。
到天亮时他稍稍抬起身子来正视着她的眼睛说:“我在此时来到这个星球上,就是为了这个,弗朗西丝卡。不是为旅行摄影,而是为爱你。我现在明白了。我一直在从高处一个奇妙的地方的边缘往下跌落,时间很久了,比我已经度过的生命还要多许多年,而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向你跌落。”
“其实,我们也不是在那个生命里面,我们就是那个生命。我们都丢掉了自己,创造出了另一样东西,这东西只能作为我俩的交织而存在。天哪,我们就是在相爱,天上人间爱能有多深就爱得多深。”
随后他们两个长时间抱在一起。他在她耳边说:“我只有一件事要说,就这一件事,我以后再也不会对任何人说,我要你记住: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永不会再现。”
可是我记得你的话,我尊重你的感情。也许你是对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早晨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绝不会再有。事实上我怀疑是否有男人曾做过这样艰难的事。
我不喜欢自怜自艾。我不是这种人。而且大多数时候我不是这种感觉。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两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
© 路易大叔 Louis 倾情奉献 生活志, 20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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