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西方的,文如其题,说说法官终身制。
我相信凡是读过介绍西方的一些书或者听别人介绍西方的制度的人,多少都对法官任职终身制度有所了解。现代法官在政治尤其是政党政治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当我们说到要了解西方社会的时候,必须要对这个法官制度有充分的背景认识,他们对政治甚至社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很多人只知道法官是终身制会有一定的理论上的好处,却不知道这制度会带来什么负面效果。
在中国大陆以外的一些地方(包括大陆人不能随便出入的境外地区——香港)和国家,比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都实行的是(全部或部分)法官终身制度,按照一般的(百科及相关网页介绍)解释法官终身制度指的是法官在获得任命并经过国会或相关国家机构投票通过后,出任法官职务直到死亡,除非他主动提出退休或者因为行为不端被弹劾。
目前在国际范围内,最为人熟知的法官终身制,是在美国,要知道美国宪法很短小(虽然有很多修正案),总共只有7条,其中第三条是这么说的:“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的法官如行为端正,得继续任职,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得到服务酬佣,此项酬佣在他们任职期间不得减少。”,有人说这个里面似乎没有说法官是终身制,只说了“如行为端正,得继续任职”,我们可以说这是其宪法文本的模糊界定,正因为有这样的文本模糊,所以解读可以有很多种,而越是符合自己国民价值观的内容,就越会成为一种默认的规范。
现如今很多社会问题,其实源于两个对立的规定点的矛盾,一个是当规定很简单的时候,人们会想方设法对规定作出利于自己方面的解释,一个是当规定很冗长几乎面面俱到的时候,人们又会觉得这种规定死板,限制了发展动力,美国宪法就是一个经典的例子,法官任期是一条,持枪又是另一条,凡是读过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的都知道,该修正案只说了民众可以持有武器,但是没说持枪,如果按照武器的解释,上到原子弹、核武器、生化武器,下到手枪、剪刀、匕首、菜刀都算武器,如果原子弹无限制并且够便宜,相信民众会愿意将手里的武器换成核弹头或者储备几枚核弹头,只是枪支相对这些重型武器、杀伤性武器而言最为便宜且容易获取,所以在宪法中的武器自由,变成了民众口中的持枪自由,“得继续任职”短短数字,也就成了为法官终身制的理论依据。
在美国,以最高法院为例,9位法官虽然都是大法官,却也由正副构成,9人之中,有一个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和八个副大法官或次席大法官(Associate Justices),其中任职最久的法官,从1991年至今已经干了33年之久,最短的法官从2020年末至今也有约3年的时间。
在中国,现行阶段的法律制度下,不会产生法官终身制这样的制度,这不仅仅是基于中国与美西方的意识形态差异,更是因为法官终身制存在着某些弊端,当然中国历史上也有这样的尝试,比如在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之后,法官终身制曾有过实施。但是终因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而没能使其成为中国法制的一个特色,当然也不应该。
我们要知道马克思、恩格斯等人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官终身制”有过这样的批判:
“三色旗宪法既已拒绝对小资产阶级作任何妥协,既没能吸引任何新的社会成分来归附新的国家形式,同时又匆忙恢复了最顽强和最狂热拥护旧制度的那个集团历来享受的不可侵犯权。它把临时政府险些侵犯到的法官终身制提高成为根本法了。于是,它所推翻了的一个国王,就化身为这种终身制的法制刑讯官而成千倍地复活起来了。”
列宁在《国际法官代表大会》一文中指出:
“各国的自由派资产者,其中包括我们俄国的自由派资产者如此热衷的法官终身制,不过是一种由普利什凯维奇之流和米留可夫之流,农奴主和资产阶级来瓜分中世纪特权的制度。事实上,终身制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况且为不中用的、漫不经心的、恶劣透顶的法官去维护这种终身制,也是荒谬的。在中世纪,法官完全由封建主和专制政权委任。现在,到了资产阶级有很多机会涌进法官界的时候,他们就提出终身制原则(由于多数“有学识的”法学家都是资产阶级,所以委任的法官多半也必然是资产阶级出身的人)来维护自己,排斥封建主了。这样一来,资产阶级在主张法官委任制,排斥封建主的同时,也就排斥了民主派。”
法官终身制,粗看上去像是一种区别于行政权、立法权之外的司法特权,本质上却是架空了其他两个权利的最高权利,因为一旦经过最高法院的否定,任何行政权、立法权所控制、所操纵和制定出来的规范、条文等都将受到影响,所以马克思才会将其比喻为国王。现代社会的一切行为,基本上都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运行,这也是我们常年把法治挂在嘴边的重要原因,如果社会不依照法律行事,就光治安一项就会造成社会动荡。
法,是一项人人都需要遵守的东西,哪怕是政党也一样,所以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中,根本不存在法大还是政党大的问题,执政党在取得政权之前,可以不遵守一些法律1,但是在取得执政权之后,万事万物都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通过立法机构将带领自己过得更好的指导权交给某一政党,这就意味着政党必须依法行使领导,而不是胡乱指挥,否则加入执政党就变成了拥有特权了,这是不符合人民民主的本质,也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
但是这种情况下,司法本身也是需要接受监督和领导的,因为执政党的权力是来自人民,而人民拥有国家的一切权力,所以法官需要设置任期,并且接受人民监督。我们总说西方民主是一种比较好的制度,人民可以自由选举领导人,但我们都应该明白,总统所代表的行政权和国会代表的立法权以及法院所代表的司法权之中,司法权是不能搞选举的,也就是说,并不是通过选举来决定领导者,而是通过选举来决定最高行政者,因为三权分立,所以三种权利本质上是对等的,最高法院对国会、总统既然有更大的制约性,就说明国家的最高领导不是总统,而是首席大法官,如我上文所言,国家最高权力实质上没有经过国家选举,而是总统推荐候选人,所以他们不需要去讨好选民,只要说服总统即可,所以大家说西方的民主,算民主吧,对一些人来说确实是,但是对另一些人来说呢,司法掌握的是解释法律的权力,那么当面对一条法律模糊不清的时候,最高法院说是,他就是,说不是就不是。
所以很多国家的资产阶级特别倚重法官,而法官终身制明显对他们更有利,这是因为法官会有自己的立场,要么是保守派,要么就是自由派,这一点和总统之间就有了联系,因为总统必定会从要么保守派,要么自由派之中选出来,尤其是在一个阶级对立极其严重的社会中,任何一派都不可能接受中间派,那么一旦某一派总统当选,而恰逢法院中的法官卸任或者辞世,他就有机会提名与自己同一派系的法官,比如川普在任期间,一口气换掉了3个法官,致使保守派在最高法院站稳了脚跟。
我们不能说选出了保守派法官,他就必然会倾向于某个保守派政党或者总统,但是他们在司法程序上对某些法律的界定或者解释或者某些法律纠纷的调停、审判都会更多采取保守派的立场,这肯定不言而喻,最高法院设置9名法官,就是为了确保不会出现无法终结的平手的状况,这一点和同样属于西式司法制度的陪审员制度不同,陪审员必须要达成一致,才能对某些裁决起到作用。所以川普提名了保守派的法官就能确保在最高法院以后参与审判涉及到社会动向的案子的时候,更可能倾向于使社会偏向保守而不是自由开放,比如针对爱国行为,之前有人焚烧美国国旗或者踩踏美国国旗,被认为是言论自由,但美国保守派看不过去,那么保守派的法官,在以后遇到类似案子的时候,会不会通过某些司法解释裁定不能踩踏美国国旗了呢?
要知道这种权利,是总统和国会都不具备的,因他们没有最终解释权。
既然如此,最高法院自然也就成了资产阶级的一种护身法宝,不需要担心这个总统下位了,下一个其他党派的总统出台某些政策来控制我的财富,这一点是他们的命根子,要知道资本家的财富,本质上来说都不是好来的(包括中国的某些福报资本家),如果没有司法这一权威来维护他们的利益,他们丧失了剥削的权力,等于是夺走了他们的命,这是他们所不允许的,这就造成了资本家们必然竭力维护法官终身制。而由于西方多数都是资本主义社会,所以资本家及资本家的同情者一定会对这种制度抱有极高的热情。毕竟在所谓西式民主社会,他们制定了一种完全的政治路径,即以选举制度来剥夺底层民众闹革命的权力,这种权力通过法律确定,就形成了表面上对总统的制约,但是就目前来看,不管是哪种民主的选举,一般而言很少有平民能够通过总统选举成为总统,而地方议会、国会、行政长官的选举,也会因为地方社会情况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即便是美国这样一贯以两党制闻名于世的国家,其51个州中,有多个州长期以来都是某一政党执政,形成了实质上处于多党制表面之下的一党独大或者说一党制,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法院的法官们也更有可能由某一党派提名,他们所坚持的政治立场,将会成为该地长期不变的一个顽固政策制造机。
资本主义本质上是靠着剥削过活的,不管是多么人性化的资本主义(比如某些社会资本主义),这就决定了要想改变整个社会风向,就需要依靠一定的司法程序,由于西方社会在所谓的民主制度之下,已经为整个社会把革命道路彻底堵死,造成了人们无法形成一致的对资本主义的反对的思想态度,又加上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没有节制(这是我说的),造成了社会过度的放荡,形成了各种身份政治集团,他们之间存在着各种矛盾与分裂,并且随着人们的知识水平提高,人们个个都有自己认识世界和社会现象的理论,导致人们很难在某种理论上形成高度一致的意见,促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即便有种种大大小小的问题,也很难发生根本性变革,而法官终身制度,与其说是一种必然的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坚守,倒不如说是一种孤注一掷的赌博。
而且,在这种状况下,多半会是资本主义的右派获胜,左翼尽管在社会上有多重政治、文化思潮但是如西方左翼社会这种极端的运动,一会儿搞强行素食主义,一会儿搞多元性别,一会儿搞什么黑命贵,搞得社会乌烟瘴气,反而有利于右翼群体,也就是说社会越进步,保守派反而可能越多,当然这是建立在社会运动的手段是否过度的基础上,但一般说来左翼社会组织的运动基本上都很激进,说实话,各种罢工游行相对于暴力革命而言已经是很克制了,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左翼群体多么激进,也无法改变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
我们都知道,社会的变革是很快的,往往两代人之间的沟通话语都不一样,在这么快变革的社会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社会思潮、政治思潮,以一种思想为主导,同时兼容其他思想的有序,健康发展,也许可以有效地以统一价值观来规避社会交替过快的风险。
如果一个社会中同时存在着矛盾的多种思潮,并且每种思潮都拥有大量的拥趸,这个社会也会出现很多对立以及撕裂,比如我把整个社会群体中男女性别重新定义为男女以及男女之外的数十种,那么每种性别都会形成一种新的社会身份,人们以不同的社会身份参与政治,必然会形成亲本人集团的政治喜好,整个社会因为政治观念不同而产生分裂,这是很正常的。虽然我们讨厌某些左翼政治团体,但是不得不承认他们有自由和参政议政的权利,但是这需要受制于大法官,如我上文所言,以现如今的保守派把持法院为基准的话,整个社会风向即使转变,媒体如何论证,学术如何支撑,新型的政治思潮都不会得到法律意义上的认定,一定会造成某些得势派的癫狂,造成社会动荡。
法官看上去只是涉及到法治建设,但由于整体的社会运行都必须要依靠法律,法官终身制背后,就是整个社会必须要在某一时间段内保持一定的固化,时间不一定很长,但是即便是十年、二十年都可能造成不良的后果,我们要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要不要推动社会进步?我们总是说埋怨祖宗之法不可违背的荒诞理论,但我们却看不到西方人对那一套的坚持,某些固定的法律条文,何以便不是“祖宗之法”?
人类是需要进步的,当然,如果资本主义社会认为某些制度不应该改变,那么他们必然要陷入某种奇怪的状态——即从世界局势中逐渐失去领导地位,我们绝不希望如此,这样的话,就失去了斗争的机会,当然如果法官终身制真的有利于保证司法审判不受干扰,那简直是可以说笑了,毕竟每年真正需要弄到最高法院去的案子不会很多,而不是最高法院处理的案子,大家都知道,资本主义社会是有钱好说话,案子输赢往往取决于你花了多少钱。
鉴于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法官终身制其实也不能算是绝佳的制度,因为即便社会认为他们的判案不公,也没办法申诉,如果这些法官是按照规矩办事而没有徇私枉法,故意因为自己的政治立场偏袒某些人,那么似乎可以这么说,这种制度实际上也无法做到资本主义理论家所谓的制约行政、立法,其理论力量也就可见一斑,无法令大众宾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