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集团,其冠名为宗教者,本质上是一种信仰组织,而所谓宗教,可以拆开理解,释读为宗于一教,宗,有家族、祖宗的意思,在这里却解释为宗派或者组织,有这些特点,宗教便是一种集体属性极强的特色团体。有了这个特点,我们似乎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古代社会中有影响力的农民起义,大多数都由宗教作为一种认知粘合剂——陈胜吴广起义之际,人们尚且还是用上天示警、以及起义者口头劝说等等办法,才能说动一部分人加入,而到了汉末黄巾起义,似乎宗教便开始发挥作用,人们发现一场可能被正统历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农民运动,最终因为情势变化,而被另一个重大历史事件——三国鼎立所取代,以至于汉末历史研究,农民起义活动慢慢变得不那么重要,成了学术边角料。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历史上有意思的事,是从汉末以来,凡是有影响力的农民运动,基本上都和一些宗教,要么是道教,要么是佛教,要么是一些邪门歪道——基督教有莫大关系,这里反映出宗教集团,不管是善的还是恶的,甚至像白莲教这样的团体,都对人们产生了重要的精神影响力,甚至是一种集团性的控制力。
要知道,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是归于某个宗教的人,这意味着不管怎么说,都可以把世界范围内的 80 亿人笼统的描述为几个大类——基督教徒、伊斯兰教徒、佛教徒以及其他无神论者(无神论并不是宗教)。由此往下去看,形成一种甚至多种基于宗教信仰的集体捐纳与献祭活动,本质上是可以找到根源的,唯无神论者似乎需要一种别的东西来造成一种集体——但或许我们不需要呢?古代社会中,大量存在着宗教信仰者,但是中国社会,有定于一尊之学术,却没有定于一尊之信仰,所以自古以来我们都没有发展出宗教垄断,造成了中国社会的信仰繁杂,乍一看就像是惶恐滩头一片沙,实在是数不过来,以至于中华大地淫祠遍野,正邪两派,都能有极大的市场。这也促成了一种神秘宗教组织——白莲教以及其附属、相关团体的长期涌动于朝野内外。
我们之前的文章谈到,实际上像中国这样的国家,和西方往往是不分轩轾的,不是说政治的区分,像什么民主或者专制之说,而是在社会形态上,政治的一元化与宗教的一元化,其所影响到的社会形态往往是类似的,一元化政治塑造一个压抑的、无趣的社会,一元化宗教同样塑造一个压抑的、无趣的社会,但是两相对比,宗教的一元化所起到的作用往往更具有杀伤力,从政治角度看,因为政治本身没有一个固定的神祇一样的东西,这就造成即便是一个再怎么专制的社会,其专制模式也不是绝不能动摇的,唯宗教的一元化,其可能永远不能动摇,所以才会衍生出无数的流派——有反抗者,自然就会出现矛盾,这就使得中国社会人们可以通过农民运动来推翻一个一元化的政治统治模式,而西方社会则不能,因为从历史的看,政治和宗教本身是不分家的,于是反对皇帝,就约等于是反对上帝——神,给了地上有权柄的人以合理性,那么即便人们遇到暴政,往往也无法真心尝试革命——直到遇到启蒙运动以及宗教改革之后,法国大革命才给了人们一个新的体验——但是在那之后,西方社会对于君主迄今为止依然没有实现彻底祛魅。
所以其实西方社会受到的压迫要远比中国或者说东方社会要狠,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会产生极为激烈的反击,理性的诞生,并不仅仅是出于对宗教邪谬的反抗,更是对于宗教所提供的一种绑架集体的非理性而做出的斗争,也就是说,人实际上只有在极端受压迫地情况下,会反对那些压迫他们的那些东西,包括思想——非理性宗教思想对人实施的禁锢长达千余年,导致西方社会产生了强烈的改革和理性启蒙的需要,人们对于自由的歌颂,到底是出于一个人在自由环境下,自己自怨自艾想出来的,还是说当他知道自己不自由,而才有机会去想象自由之后的自己有多么幸福而自然流出的感情?在中国就不同了,由于中国并不存在长期的宗教压迫,人们所能反抗的东西,就只有政治上的压迫,于是便会出现所谓的王朝周期律这种东西——农民起义实际上也不是人们的唯一选择,实在是一个旧王朝对社会基层压迫太烈——或者人们认为压迫太烈,而造成了中国政治空气的特殊性。
不过这里面真正涉及到两个集体的东西,可能要数精神方面的区分,中国不是没有类似宗教的东西,但是它这种东西不是人们所必须要相信的,所以常有一些反抗者。儒家学说是古代政治的一个精神的塑造者,但是这个塑造者背后的文明,却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如仔细审视唐宋明等时代,其各自的特色可以说都是有其思想基础的,但是和西方不同的是,中国也因为没有一家独大的宗教,形成了一个早期的国家概念,我们之前谈到过社会契约理论的问题,社会契约是解释国家起源的一个理论,并解释了当前西方制度的源流,但是西方社会的人们对于国家的,尤其是民族国家的概念实际上并不如中国那么早存在,所以西方国家即便出现征服与被征服,往往也不会有类似宋明时期的殉国人士那样的激烈的场景,这里实际上展现了国家概念对于集体所产生的精神信仰的塑造。——当然汉奸同样很多,这种现象出现在旧社会是很正常的——国家的概念,虽然宏大,虽然是一种集体意识的重要代表,但是在形式上,必须要通过教育才能唤起大众的爱国意识,我们之前谈到爱国,说到教育,实际上实际上教育的作用是有限的,但是它不可能免掉,无非是基于一种集体化的课堂式教育,还是说非集体化的个体教育。
全国各地很多著名的景区,实际上还背负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重要名号,尽管如此,我们谈国家,总是免不了有多种喟叹——何谓之爱国?这个问题恐怕没有几个人能脱离意识形态关系而将其说得清楚,过去我们谈论问题,涉及到爱国问题,总有一个倾向,认为最好不要谈具体的理论,因为从爱国的特性看,当我们要对这个概念进行拆解时,就等于是开始怀疑了一种经由国家理念加持的爱国的信仰,因此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反倒是不可接受。我们可以从历史中去看,你可能想象,如果我们把爱国这个情感代入到历史研究中,我们会发现古人其实大把大把的不爱国。
中国在现代以前,君主专制体制下,皇帝代表的国家,虽然为很多人所不满,但是也必须要承认在很长时间段内,皇帝,君主都是一个国家的代表,但是身为君主的臣子,却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批判和辱骂皇帝,如此说,一国之臣,首先就是不爱国的。古代社会中人民对于国家的情感,往往体现在国破之际,因为在这个时刻,异族入侵导致的家亡是不可能被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一个国家保护的心理,促使人们必须要站在国家一面,捍卫其合理性,但是有的人可能比较聪明,会判断当此之际到底谁能坚持到底,但是这种东西也存在着投机性,赌赢了就彻底赢了。所以真正能体现一个人到底爱国与否的,往往需要在其面临危难之际,毕竟言论自由,嘴上说的,永远要把实际行动来的漂亮。
实际上一个真正以国家表现的集体,其形成了国家的形式,必然有一种特殊的因素会让人们留恋其存在,古代社会不像现代社会那么多禁忌,中古时期一直到近代以来,社会的宽容度都是很高的,所以像宋代社会那样,即便疆域不大,依然能创造一个文化奇迹,但是国家依然有国家的制度,像唐代那么伟大的社会,依然有所谓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的状况,那么其他朝代似乎也不能太苛责,毕竟人口数量也不是一个固定的数额,而且,从国家的集体性看,现代社会意义上保留下来的宗族组织,往往会效法一种整体意义上的国家礼仪结构,比如说国家会兴办养济院、国子监等提供社会医疗卫生保障以及教育服务,宗族没有办法代替国家行政,但是有能力通过募集资金的方式为一些生活困难者提供资助——这本身也是宗族的重要价值理念,并且宗族本身是一个浓缩形式的国家体系组织,所以当国家有组织类似祭祀的活动时,宗族往往也会存在着一种祖先祭祀、节日祭祀的活动,如果说这本身也算是一种宗教组织形式的话,似乎也能说他对中国人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如果对比一下的话,应该不难发现,古代社会的很多设想其实是比现代更加合理的,但是因为古代社会的国家体系没有办法做到像现如今一样真正做到实际管控,所以即便国家设想是好的,比如设置大量的养济院、义庄(类似古装剧中那些,比如港剧《洗冤录》中宋慈的出生地),他实际上也很难得到具体落实,比如明初设置了一些养济院,专门救济鳏寡孤独,甚至到了海外传教士来华时期,一些大城市依然有这样的设置,但是真正实践起来很困难,比如翻阅一些当时人的文集,社会中的混乱,很难被忽视,这里也说明了旧社会国家行政体制的深入的无力——在基层方面,现代社会与古代社会有类似的感觉,我们可以想象,现代社会虽然没有所谓的里长,保长,但依然存在着大量的村长、乡长,其提供的国家社会稳定的意义要比古代社会厉害多了。
儒家社会的一个显性特征是对老者、长者的尊重,所以古代社会中基层组织的首领往往以一些老年人,所谓德高望重的社会耆老担任,其国家管控形式往往也很有特色,比如朱元璋以教民榜文向全社会宣传自己的社会安定的思想理念,这种东西必然需要社会中的耆老角色参与,而至于像沈榜所谓除了十二月和一月必会由中央机构文书房发布的皇帝喻令,要求人们遵守农事、不要为非作恶,及时收割粮食等等,则更具有象征意义,当然当这种形式逐渐演变,必然会成为一种敷衍糊弄的工具——等于是在说正确的废话。所以后来参与领取榜文的人都被一些社会游民所替代了,以至于其渐渐失去了设立的初衷。
这背后所反映的一个现实是,大多数情况下,虽然个人的是服膺于集体的管理或者统治的,但是他们却并不一定会永远对一个特定的集体的政策提供支持,所以我们在集体社会无法看到一种贯彻到底的上下一心,而只有出现类似国破、战争之际,大众才能集体表现出对于类似国家那样的组织的敬重与崇奉。这我们可以从明代的野史性质看出一二,本质上看,像一些被编造的但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故事,比如朱元璋因为忌讳谈论早期要饭历史而发动谐音梗文字狱,比如朱元璋对贪官剥皮塞草,比如朱棣大杀方孝孺十族之类的,这些不都是满清抹黑,而是从明中后期开始逐渐出现的野史中的荒谬记载,试想,如果我们今天写出类似的东西,以所谓民间历史的名号出版,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站出来把作者骂化了。这就使得另一种奇谈怪论——比如明代对社会实施大规模监控看上去很荒诞,想想看当时这种东西都能发行——尤其是知其名姓,比如祝允明之流,却没有把他们咋滴,看来某些印象确实应该反省反省。
其实李贽和苏格拉底的遭遇很相似,但是今天的人们不会去批判那时候的民主制度,反而对明代社会尤其是皇权会大加挞伐,这说明我们现代人对古人的严苛程度是如此之高,以至于以剃胡子刀自杀的李贽似乎比被民主审判饮鸩赐死的苏格拉底更能反应社会的肮脏与儒家道统的荒谬。这实际上反应了集体身上一定程度,甚至是高度存在着的对自身制度的极端自信,因而在集体制中不容忍异类思想——不是不能容忍,而是即便有,也必须是集体自己需要而采信的,否则可能会产生一种看似悲剧的效应——当人人都有自己的思想时,我们实际上都会率先依据我们的思想判断去审视一个非思想的世界,那么必然会有不止于一个人对集体产生严重怀疑,如我之前所言,在这种情况下,集体本身会陷入一种不可捉摸的,濒临崩溃的最终局面,在这种时期,如果集体并不能尝试去适应和改变自己,就只有面临失败。
当社会面临大灾难之际,集体的权威性实际上是处于一种丧失的边缘的,因此往往需要对社会实施特定的援助,比如赈灾。这些赈灾通常分两类,一种是基于国家行政体系之下的官方赈灾活动,另一种是基于传统意义上的民间各地仕绅们从事的私人赈济活动,这是两种集体对于社会创伤的一种响应,事实上荒政是真正能体现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表现,但是这里也往往是最容易产生腐败的一个事件,一般而言,国家往往会通过向那些没有荒旱的地区借调粮食以实现解除饥饿实现复耕的目的,但是往往因为官吏这个制度的存在,真正分到大众手里的粮食,不会很多,因此一遇大灾,便有饥荒,而有饥荒,则大概率要饿死人——我也谈到过,饥荒带来的死亡尚可接受,但是饥荒带来的活人互相残害以宰了吃,这是史不绝书,也不能接受的,因此很多人也会以哪个朝代出现了更多的“人相食”记录而评判这个朝代是否是一个最坏的朝代——当然咯,人们往往也会把这个名头加到明代,所谓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不愁。事实上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农民运动不纯粹是基于赋税、徭役的反抗以及对灾荒的斗争,试想,如果出现像丁戊奇荒这种,成百万伤亡的灾荒,国家行政系统往往会留下一些档案,当然他们一般人接触不到,但是涉及到大灾荒,所以民间私人赈济也会同步出现,民间仕绅帮助赈灾,往往会在灾后选择修筑石碑,石碑上还是要刻上感谢皇恩之类的话,于此状况下,即便死伤无数,似乎也无法激起有意义的农民运动,按理说,人在面对重大困难时,选择自保是很正常的,反而是农民起义具有特殊性——但是历史的发展往往很妙,一种特殊性的东西,会因为其没有真正意义上从历史中消失,反而多次出现,而被认为是具有普遍性的行为。
这个时候其实体现出了我前面所言的义庄,以及乱葬岗的重要性。所谓的义庄,本来的作用与《洗冤录》中所表现出来的摆放棺材不同,它在一些正史或者文献中,常有周济同族、同宗贫困人群的作用,实际上古代社会中凡是国家行政能力涉及到的民生项目,往往有国家公办以及由官员自己连同部分乡绅共同筹办的一些私人性质的同等功能的民间项目,因为这种公益性质,所以他们往往也以“义”字打头,比如义庄,还有义塾等等,之前我们提到的所谓武训,便是这样一个办义塾的人物——尽管其评价比较悲剧。而所谓的乱葬岗,其实这个说法不是很正式,因为通常乱葬岗这种叫法是出现在一些古代小说、公案之中的,若是直面严肃的史料,会发现它其实也是以“义”字开头,叫做义冢(塚),这些公益产品的存在,实际上体现了社会中隐形而又强烈的集体意识的激烈需求——这就造成了设计中一个很难说的清的大众文化心理现象——实际上人人都会讨厌非自我群体中的他者,但是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远离他人的存在。
我们今天的历史研究者多半会不自觉地以今人的视角去评价古代社会,致使我们再无法理解古代社会思想、文化状况之际,产生错误的理解。比如我们今天大多数人会认为海外同胞也是中国人——甚至是华裔往往也被寄托着要亲中国的希冀,但是在古代社会中,大多数人可能更认为,国家作为一个大的文化集体概念,一旦你脱离了其中,你就不再被认为是这个国家的国民——因为你的离开国境(非经批准的那种)本身便是一种叛离——所以当你看到古代社会中朝廷对海外华商被异国屠杀不管不顾,或者冷言冷语,不必感到奇怪,当时人还完全没有意识到现在民族概念中的同胞的含义。
这实际上反应了一种社会现实需求,虽然说古代存在着强盛社会,但是也并非是万事灵便,这就意味着集体需要一种与时俱进的思维变化,以及制度性的进化,我们不可能永远都用一种法律思维去审视法律,我们也不太可能永远以一百年前的老思维来审视社会的发展需求,尤其是在近代以前,国内几乎没有今天的民族概念——现在很多历史著作中都习惯以今天的民族、少数民族等词来形容一些生活在边疆的非汉人群体,本质上就不是客观的态度,那么现在我们再用今天的民主理念,去要求古人,实在是荒诞,集体主义的价值是不断演变的,从一开始的极简,到今天几乎处处都有他的身影,这本身也是只有我们今天才能实现一个集体的社会重要理由。
群众这个概念,以及人民这个概念,本身是一种极为抽象,但是都极其具体指向集体的概念,这里有一个重大的特色是,不管是群众、人民,以及其他的集体的概念,通常你很难将其指称为某些具体的个人,即你包括在这个集体中,但是这个集体不是你——你是人民群众的一员,但是你不是人民群众本身。你会发现,在法律条文中,往往会有使用这样的集体概念,它与个体是相对的,所以往往有争议,比如我们常说到,宪法中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属于人民这个集体概念所代表的所有个体的集合体组织,而不是代表作为人民一员的个体。正因为这种性质,很多政治话语往往具有极大的可操作空间,集体的这种属性,也决定了它具有强烈的个体共通性,但是它无法决定具体的个体的行为是否一定受到其保护。
如果向世界讨要一些经验,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历史上踩过的坑,西方社会也有不少,比如瘟疫和饥荒,在欧洲历史上,饥荒和瘟疫一样占有中有的历史地位,因为瘟疫和饥荒这种事实在是太常见了,以至于人们似乎完全无法将其归因于政治的问题,而不得不转向于向自我进行探求,当然近代以来人们似乎有了改变的意识,比如爱尔兰大饥荒,这个完全是因为农业生产单一而引发的恶性事件,造成了现代爱尔兰人群体集体记忆的形成,极其中深含着的对于英国的排斥——当然现在人们是否还对这种记忆保持着仇恨心理,似乎也难以全面掌握。这种基于大众——完全可以说是人民概念的集体以及,与古代社会中那种对胞民无法做到事事关心的态度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你看我们的所谓历史学家在编撰哪怕是正史的时候,我们也做不到真实,比如满清编史的说张献忠杀了六亿人,完全不考虑当时实际人口数量,那我们实际上可以想象,《明史》这部书中的其他的所谓数字,基本上也是有可以怀疑的,甚至其整本书,我看大多数也不能用严谨来对待,这实际上给大家提供了一种思路,事实上我们对于自己历史的记忆,大多数都是基于一些博物馆、文化馆导游们所谓的野史故事,以及教科书体系,如果我们自己都对真实性不能负责,空口大谈实事求是,有什么意义?但是这就是一个集体主义的现实,你会发现从官方嘴里出来的东西,对他自己的描述永远是伟大、正确的,这身为一个个体可能很难理解,我们大多数人虽然会对自己的缺点被暴露感到愤怒,但是它不像集体所表现出来的固执,因为一个集体的合法性,其来自于一种永远不会犯错——或者说不被认为犯错的办事能力,只有集体永远是正确的,他才能得到大众的认可,而继续维持下去——历史编撰是一种定式——现代人编写前朝历史,哪怕其再伟大,也要说它有瑕疵,这是为了论证当朝的合理性。
所以说即便是集体记忆,本身也不具有完全的真实性,但是必须具有正确性——在这个现实下,我们就不得不考虑,我们所接触到的一些常见的文化现象的宣传性——事实上文化本身需要依托于一种自信,不是相信自己的传统是多么伟大,而是相信自己的文化中各种元素的正确性,譬如人们对山海经的喜爱,比如人们对于西王母的感情,我们自己很多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大多数都是极为夸张的非现实虚造,但是这种非现实需要是为现实服务的,大多数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历史人物、传说人物都具有一种反抗现实的精神,所以中国文化需要这些虚造之物来丰富一种与大自然作斗争的决心,进而实现改造自然的目的。
这实际上并不少见,我们甚至可以说,全世界大多数,甚至几乎所有民族的存在,都是依赖于虚造的神话传说甚至宗教体系,但是神话传说往往因为其传奇性,而只会在精神层面上作为一种意象的图腾被反复提及,现实是人们不会真的尝试去做那补天、追日的事情,所以在集体中,人们会尝试了解其精神、价值观,但是真正拿这个集体的精神和价值观约束自己的时候,往往是无用的,因此这种精神和价值观往往会成为一种被边缘化应用、甚至不应用的东西,而宣传恰是其一。
在宣传中,我们能见到各种集体意识的表现,集体的存在是不可被忽视的,这是人的本性,实质上,人如果脱离集体,往往无法生存,所以在各国海外同族,往往会选择性抱团,成立特定的组织,甚至是海外的黑社会组织。影视作品中所描述的黑社会组织,其本身是一种集体,但是面对国家这个更大的集体时,即便类似墨西哥毒枭,也完全不能彻底取代之,但是宣传毕竟是宣传,其在描写黑帮时,也忘不了宣传,而不讲究正义,所以即便是黑帮,也看不出到底有多么可恶,反而会体现出来令人同情之感——这是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的本性使然。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公开出版物,都具有一种天然属性,由于信息传播的特性存在,即一个人的思想如果给另一个人看,不管他是否能接受之,这个读者必然都会受到这个信息的影响,而当这个传播力扩大时,任何一个文章、影视作品都是宣传工具,即便是小说,它里面所反映出来的作者关于其故事的思想性,对读者也有重大意义,因此小说在近些年来逐渐和社会科学议题靠拢,很多小说都具有现实且切近的思想意义和文化价值。基于这种被宣传的集体意识,现代社会中民族感情也被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们可以更睁开眼往前看一些,今天中国人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数学能力极佳的,但实际上在清代甚至更早,我们的历史中只有零星的一些数学研究者,好像当代中国的数学天才们都是从 1911 年以来突然爆发出来的,这或许又是一种可供研究的特殊状况——这或许可以从集体精神的改变寻找一些理由,事实上在满清入主中国之前,尽管明代依然还是处于一个理学盛行的年代,但是从陆九渊开始理学本身也迎来了自程朱以来的重要分支,并且直接影响到了明代社会风气。这必然造成一种社会发展——至于是不是进步就有得说了,当然那时候也不是今天能比的,只是伴随着满清入主,陆王带来的改革,甚至是更激进的泰州学派的革新,也都戛然而止,文人骚客似乎都认为明亡天下是心学之故,那如李贽那样的人,要是活到满清,恐怕也不用什么官方约束,民间同类文人估计都能一人一口唾沫钉死他——这种被亡天下之景象所惊愕的对历史发展的反动观感,事实上也是一种守护集体存在的合法性外衣——基于这种理念,满清重归程朱,甚至更加激进,也让附庸朝鲜感到满意——事实似乎想要证明一个超前的理念发展过头的时候,反而会被反动势力抓住把柄而引起反攻倒算——然而对于历史的进步而言,就很迷离了。
谈到所谓历史的进步,实际上我们应该能想到的一个重要的集体形态,即是社会主义或者说是共产主义的社会形态,实际上共产主义所构建的一种社会形态,本质上是一种基于物质丰裕状况的理性的集体社会,因为共产主义社会是按需分配制度,所以人不能有过度的欲望,即不能对物质有过度的需求,这样分配起来能保障做到公正以及公平,因为即便是物质丰裕,有很多物质,比如说是不可再生物,也不能做到一人一份,因此像提出奢侈品要求的,往往会受到怀疑——实际上共产主义社会的真实问题是,我们必须要接受一个与今天完全不一样的社会形态,我前面或多或少提到过,像是国家、政府、政党组织、国家机构都将不复存在,名之曰消亡,进而形成一个完全大同的世界,这就意味着世界人民可以无障碍实现互相交往,以及世界旅行,而因为民族、种族意识的消亡,人们觉悟的提高,世界上将不会再有任何歧视——要做到这一点也不难,人在共产主义社会是完全自由的,我们不能因为说这个时候人们应该是觉悟极高的,就说绝不存在所谓歧视,但是可以通过某些改造,比如以基因编辑的手段促使全球人类的基因达到尽量相似,或者其他生物手段,来达到种族以及肤色的融合再造,实现人类在外貌方面的差异缩小,甚至更简单,直接以促进各国不同种族之间的通婚,以实现这个目的——基于此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要大肆宣传中非婚姻。
这是一个基于集体需要而不得不做的事,但是由于我们预期的共产主义社会实质上还要很久才会可能到来所以我们今天并不完全在启动这些工作,在当前民族感情因素大于我们对共产主义构造的未来的期待,所以即便是对外分享基因信息,我们也不能轻易这么做——因为共产主义社会不是只能由一个国家完成的。我前面也提到过,这其实只是一小部分,更大的一个现实是,要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国家消亡,就必须要面对一个预想——国家消亡了,建立在国家概念之上的中国文化,也必然会消亡,比如中文、汉字、中国历史、甚至对中国本身的记忆。这个是不可避免的,除非人们不愿意实现共产主义,但,谁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