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 合晶睿智
引言:之前笔者参与公司的企业年金计划,结果发现投资回报率基本为定期存款,而且是一年期,由于跟公司的理想不一样,离开公司时想到了自己的企业年金,结果HR告诉,提取企业年内的三个条件:死亡、退休、移民…… 结果你们知道……
近年来,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改革进入了快速推进阶段,出台了若干关键性政策,包括扩大年金投资范围、推出养老金产品等。尤其是2013年12月,《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出台后,市场上关于“中国版401k终于出现”等的欢呼不绝于耳,那么实际运作中,企业年金又和401k有何异同呢?
之所以业内出现这样的声音,原因就是103号文确立了我国年金税收政策的EET模式。但与美国401K计划相比,我国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力度还比较有限。根据103号文,年金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部分分别在不超过缴费基数4%与5%以内享受税优。而美国401k计划中,国税局要求雇主在雇员401k计划中最多投入收入的6%,如果两方按照1:1配比缴费,那么合计共有12%的部分可以享受税优政策,相比于我国,对个人参加年金的激励力度更大。
除了税收优惠力度,投资方面的差异也是企业年金和401k计划的主要区别。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尚未实现个人选择权,因此存在企业年金管委会代位选择的问题。年金管委会在进行投资管理人、投资产品选择时,很难平衡所有员工的人群利益、行业特征。最终结果是,同一企业中所有成员风险收益特征趋同,无法与个人生命特征相匹配。而美国401k计划中,投资决策权是在雇员个人手中的,企业选择的管理人提供了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几类产品供雇员选择,如果没有确定的投资偏好,雇主可以根据QDIA(合格默认投资选择)条款将雇员的年金投资到几种默认组合中去,其中比较主要的投资品种即为“生命周期基金”,可以随着雇员临近退休日期自动调整资产配置,匹配其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
同时,由于个人选择权与产品化的缺失,造成了企业年金管理人考核标准的趋同,实际上拉低了年金的整体收益率,使得企业年金计划与市场上其他投资品种相比,没有明显优势,这也导致了加入年金计划对部分员工尤其是年轻员工缺乏吸引力。
美国的第二支柱雇主退休金计划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了美国养老金体系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占比达到60%左右。要想我国企业年金像401k一样成为起到实质性意义的第二支柱,一方面需要更大的税收优惠力度,激励缴费,弱化对基本养老的依赖,另一方面需要继续完善企业年金投资制度安排,包括个人选择权的实现、投资新品种的引进、投资管理人准入制度的安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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