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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ns
    发表于
    2016-08-03 23:15:00

    有没有一些告别,让你觉得心里空空荡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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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rrisa Tohsaka
    发表于
    2016-08-03 22:30:00

    如何分析《古战场传奇》(Outlander)中的女士服饰与服装设计?

    ...继续阅读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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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ang Leslie
    发表于
    2016-08-03 21:30:00

    Zhang Leslie的Live ——从滴滴优步联姻谈跨境并购交易中不确定风险的分配

    ...继续阅读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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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冥乘海生
    发表于
    2016-08-03 20:30:00

    Facebook 广告系统比谷歌先进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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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寒冬
    发表于
    2016-08-03 20:00:00

    有哪些有趣的保险产品或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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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king
    发表于
    2016-08-03 19:30:00

    如何申请个人展位参加WF?

    手办模玩爱好者们往往通过展会贩卖将自己的作品贩售出去, WF、HobbyRound、TF、C3等都是比较知名的展会。其中WF展(Wonder Festival)是目前世界最大规模的手办模玩展,分为企业展位和个人展位两大区域,全世界的爱好者都可通过申请成为展会的Dealer(摊主)将自己的作品翻模出GK套件进行贩售。关于如何成为WF展的摊主,在官网(http://wf.kaiyodo.net/)左侧的【for Dealer】区域有详细说明。里面的信息量非常的大,而且有不少要求是非强制的。所以我打算以下一届Wonder Festival 2017[Winter]为例,告诉大家“如何申请个人展位参加WF?”——————————————————————————————————————Wonder Festival 2017[Winter]举办日期:2017年2月19日(星期日) 10:00~17:00会场:千叶县千叶市幕张国际展览中心——————————————————————————————————————申请个人展位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你必须有一名在日代理人:1 在日本有固定住址,日语口语较好能够接听来自展会负责的电话(即使是留学生也ok)2 代理人在申请报名时必须满18岁3 如果摊位作品涉及成人向领域,代理人在WF展举办当日必须满19岁4 代理人在WF展举办当天必须参加5 ...继续阅读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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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乎用户(登录查看详情)
    发表于
    2016-08-03 18:30:00

    对内线球员来说,掩护水平取决于哪些方面,如何提高掩护质量?

    ...继续阅读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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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琉
    发表于
    2016-08-03 16:30:00

    如何才能拍出一张特别好看的自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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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嘉君
    发表于
    2016-08-03 15:00:00

    好的医疗实践为什么无法推广:分享一篇AOM优秀论文

    大家久等了,这篇文章酝酿了我足足两个礼拜,实在是因为不想匆匆描述一番,枉费了自己读这篇论文时候的激动之情。先来介绍一下AOM,这是Academy of Management的缩写,特指“美国管理学会”,专栏读者中学医的朋友应该占了很大一部分,可能并不太清楚AOM之于管理学的分量,那么不妨换个角度来说说吧。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这篇优秀论文,是从每年向AOM旗下杂志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投稿的数千篇论文中有幸得以刊登的60篇论文中,经一溜管理学大牛评选而确定的。完全可以认为,AOMJ刊发论文的难度比肩Nature、Science、Cell发文,其优秀论文约等于以上科学杂志的年度重磅吧!我读到的这篇论文题目是The nonspread of innovation: The mediating role of professionals,原文洋洋洒洒18页,详尽论述了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证据显著的最新医学技术有些能得到顺利推动,而另一些却很难推动呢?原文我也给你们找好了,要是不愿意看看原文,那么就随着我的解读来一场头脑风暴吧。AOM对这篇文章之所以有资格获得优秀论文称号是这么描述的:(本文)以医疗机构为切入点,致力于解决“为什么证据显著的最新医学技术有些能得到顺利推动,而另一些却很难推动呢”这一难题,文章详尽的调查方法和按论证节点进行的调整和优化,实为实证 ...继续阅读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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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XX
    发表于
    2016-08-03 14:30:00

    日本职业足球联赛有哪些吸引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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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明科
    发表于
    2016-08-03 13:30:00

    滴滴与 Uber 中国合并,给用户带来的影响有哪些?

    针对个人用户的补贴会降低同时带来价格的提升,哪次兼并收购整合之后,商家不是明里暗里得提价,而且是一个如此烧钱的行业,这也是商业的本性,无可厚非。同时,高峰期或许会更频繁而且倍数会更高。因为在两家合并之前,大部分司机都是同时开优步和滴滴的,但是个人消费者没有这么精明,重合度不会这么高。所以这就意味着,供给的增量远低于消费的增量,这种不平衡在高峰期会被放大,由此带来更平凡更锐利的高峰期。同时专车的服务会变得更差。Uber当年就是靠着炫酷和性感打入中国而征服用户(想想当年各种的段子:用Uber遇到开法拉利的美女和开宾利为招聘程序员的老板)。不过共享经济本来就是伪命题,兼职最终会被全职替代,当Uber的规模扩大之后,车况和服务水平也落入凡间,大踏步向滴滴的水平落去。如此这般整合之后,这两者的服务水平肯定不是求最大值,顶多就是求平均值。针对供给侧的专车司机,日子肯定会更艰难,薅羊毛的补贴会越来越少,于是大家肯定会进一步降成本和疲劳驾驶,这就是为什么在上一段说专车的服务质量会更差:什么样的回报吸引什么样的服务者和产生什么样的服务,破车+疲惫司机的双杀会越来越多。不过供给侧还有不少是租赁公司,他们不会太差,本来就是Uber和易到等平台同时做,而且还在各类本地广告平台上投广告招来用车旅游或者会议服务的散客。所有人以为他们会被滴滴和Uber彻底剿灭,然而他们其实在细分市场活得挺好。最后是创业者。滴滴 ...继续阅读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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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圣东
    发表于
    2016-08-03 12:30:00

    景观设计的逻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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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isy
    发表于
    2016-08-03 11:30:00

    瞬间暴瘦?先别急着欢庆减肥成功:食欲改变是抑郁症的征兆之一

    文/代丹@Daisy编辑/赵思家@赵思家本文属于《用不同姿势打开抑郁症》专题系列之三TL,NR(too long, no read). 本文旨在回答三个问题:Q: 食欲变化是不是就患了抑郁症?A: 不是,但要警惕食欲的变化,可能是抑郁症的前兆Q:患了抑郁症为什么食欲发生改变?A: 大脑与食欲有关的功能区变得太活跃或者一点也不活跃,导致食欲发生改变Q: 哪些食欲改变?有什么危害?A: 可能导致暴饮暴食或厌食,食欲严重改变可能伴随抑郁症,相互加重,严重情况下可能导致自杀心情不好时,有的人选择大吃一顿缓解情绪,有的人却面对美食毫无胃口。食欲的变化会受到心情、是否饥饿、食物美味度等等影响。食欲变化的背后,也反应了人体复杂的调控机制。当食欲和体重,在一段较长的时间中都表现得与以往不同或突然发生较大改变,这可能是患抑郁症的一种征兆。患了抑郁症后,有的人变得不容易感到饥饿,可以长时间不进食或者每次只需少量食物;有的人则更对某一类型的食物表现出强烈的渴望,例如甜食或高碳水化合物的食物。食欲的变化 ≠ 抑郁症当然,并不是食欲发生变化,就代表得了抑郁症。临床上,将食欲和体重的变化作为诊断抑郁症的指标之一,是因为食欲和体重变化与人体身体健康状况息息相关,也是人体神经内分泌调节的直接反映。据统计,35%抑郁症病人出现食欲增强,48%出现食欲减退,也有一些抑郁症患者,食欲没有明显变化(Simons et a ...继续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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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锐
    发表于
    2016-08-03 11:00:00

    Uber 的中国业务与滴滴出行合并,对 Uber 的全球估值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继续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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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旻斐
    发表于
    2016-08-03 10:30:00

    如何评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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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乎用户(登录查看详情)
    发表于
    2016-08-03 01:30:00

    怎样评价中国女排 2016 里约奥运会参赛名单?

    ...继续阅读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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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鲁斯
    发表于
    2016-08-03 00:30:00

    布鲁斯的 Live:分享你的家,会一会全世界的陌生人

    ...继续阅读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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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三冉CSR
    发表于
    2016-08-02 22:30:00

    家居装修中有什么巧妙实用的照明设计方案?

    ...继续阅读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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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狐笑天
    发表于
    2016-08-02 21:30:00

    PS VR 是如何实现 120 Hz 的刷新率的?刷新频率高是一种显著优势吗?

    ...继续阅读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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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迪
    发表于
    2016-08-02 20:30:00

    你有哪些用计算机技能解决生活问题的经历?

    ...继续阅读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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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耕
    发表于
    2016-08-02 20:00:00

    中国互联网企业合并都不向商务部申报吗?

    简答:《反垄断法》生效7年多来,商务部反垄断局没有正式受理过中国互联网企业之间涉及VIE架构的并购项目。这其中,无法区分哪些根本没申报过的,哪些是当事人已申报,但商务部反垄断局不受理的。这些应申报而未申报的案件,事实上属于违反强制法的行为,即便实施了合并,其民事法律效力待定,故交易各方之间的合作协议若构成限制竞争协议,理论上,仍可按《反垄断法》第二章进行处罚。另外,由于违法行为持续期间不受行政处罚2年追溯时效的限制,商务部反垄断局可以随时启动调查、罚款(上限是相比交易标的价值而言微不足道的50万人民币),甚至责令拆分。目前未申报就已经实施合并案例非常多,例如:阿里巴巴入股高德(主要讨论在竞争法研究的微博)阿里巴巴入股新浪微博阿里巴巴组建菜鸟网搜狗吸收腾讯搜索、百科、输入法业务腾讯剥离电商业务给京东阿里巴巴入主内蒙君正的子公司天弘基金携程入股途牛并获得董事会席位阿里巴巴及马云参与控制的云峰基金收购中信21世纪(后者运营着药监局的条形码药品跟踪系统,合并后更名阿里健康)快的/滴滴合并案阿里巴巴入股银泰携程入股同程约30%股份,成为仅次于同程管理团队的第二大股东阿里巴巴入股苏宁云商携程与关联方收购艺龙携程通过与百度换股,获得去哪儿的控制权背景依据《反垄断法》,应当依法进行事前反垄断申报的合并案需要相关交易一方面构成控制权变更,另一方面符合《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提出的申报标 ...继续阅读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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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瀚
    发表于
    2016-08-02 18:30:00

    《职人介绍所》第 27 期:一个歌手要想红,可太需要这帮人了

    ...继续阅读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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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碎影立画
    发表于
    2016-08-02 17:30:00

    碎影立画的 Live -- ECHO--设计唤醒内心的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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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ncent Lin
    发表于
    2016-08-02 17:00:00

    为何在观看喜剧的过程中人们共情 empathy 心理没有发生作用?

    ...继续阅读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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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品
    发表于
    2016-08-02 16:30:00

    相比于苏州园林,为什么人们很少提及杭州园林?二者有何建筑上的差异?

    ...继续阅读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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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明浩(rosicky311)
    发表于
    2016-08-02 16:00:00

    Merge还是收购?简谈滴滴与优步中国交易结构

    ...继续阅读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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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ns
    发表于
    2016-08-02 15:30:00

    原研哉是个怎样的人?

    Lens与原研哉进行了两次对话。在东京,他的工作室。有意思的是,当原研哉阐释他对“白”、“空”、“简单”以及无印良品那套节欲哲学的理解时,他显得很严肃,他需要去摸索尽可能准确的词语和逻辑。但在说到自己的产品设计时,他明显地提高了兴致,那些作品更多是直觉的产物,带着些肉欲、性感。他很乐于让别人领略到他的多面。他很关心这些微妙的情感。虽然很多人会被他作品的形式先俘虏,但深入进去时会发现他对情感设计的重视。原研哉不愿意把设计看做艺术。艺术的个人化性质更重,而设计则重在“发现一个很多人都遇到的问题然后试着去解决。”“二战”后的日本,设计与经济兴衰一度密切关联。与此同时,很多日本人也在寻找独立于工业化大生产之外的设计理念。某种程度上,它是一种文化创伤的表现。寻找的结果就是“民艺运动”。“找到了由市民日常生活滋养的传统手工艺中的产品设计思想,具有一种可与西方现代主义比肩的独特美学”。原研哉介绍说。在这种理念看来,一个物件设计上的完善不是由工业计划完成的,而是通过“生活”的沉淀。不管是帮助无印良品,还是自己设计产品,原研哉都没有背离工业生产体系,但他从自然、民艺以及日本的传统美学里都攫取了能量。他计划于 2016 年秋天在东京银座举办关于日本传统手工艺的展览,还会在米兰 3 年展上策划“design after design(设计后的设计)”展览,主要展出自石器时代开始的人们用手制作的各种工艺品 ...继续阅读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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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imeTamashii
    发表于
    2016-08-02 14:30:00

    登上日漫的巅峰——《龙珠》纪念特辑

    ...继续阅读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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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曾
    发表于
    2016-08-02 14:02:45

    御制避暑山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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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olo
    发表于
    2016-08-02 14:00:00

    关于滴滴与UBER合并的讨论

    这是今晚“星与月”小组讨论滴滴UBER合并问题的第一封通信。经济学爱好者看法律问题总是会显得有点nerd,而且很不“法律”。不过这是个有趣的问题,讨论一下总是可以的。随着讨论进行有很多地方做了修改,有时间再更新。排除政治联系的考量(尽管这可能非常重要),虽然监管部门阻止双方合并完全符合《反垄断法》(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用“法”或“法律”指代)的要求,但两家企业有很大抗辩空间。附加条件的通过,以及事后监管制度可能会是现实的选择。《反垄断法》中有关经营者集中的规定在第二十条到三十一条。通过双方发布的公开信来看,对合并案发起调查符合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请求。因为双方都相当依赖外部投资者投资,所有权结构可以非常清晰地查到,并不适用于二十二条的例外情况。因此,双方有必要向国务院相关部门申报合并情况。我不清楚滴滴和快的合并是否符合二十二条给出的豁免情形,但根据此次收购本身规模、关注度和对资本市场的冲击,强行闯关应是不可行的。对“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竞争的经营者集中”(以下简称“经营者集中”或“集中”)的判定在第二十七条,分六点,拿点“其它因素”后还有五点。其中,第一、二、三、四点的诠释和运用都需要我们解释清楚何为“市场”和“相关市场”,这也是许多反垄断案件争论的焦点。测算方法一般依赖于产品需求之前的弹性。假设我们已经清楚理解了“市场”的含义,第一点要求我们审查滴滴和UBER当下的市场份额和控 ...继续阅读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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