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营改增的大限被确定在5月1日,相关的实施方案都还在制作之中。很多政策都没有最终敲定。我本来想在政策下达之后再传播给广大知乎网友。但无奈的是,在知乎的税务板块下,有关于营改增的问题已经泛滥,特别是「5.1之后,一手房、二手房会如何征税」,成了讨论中的重点。我和一些同行,因为没有政策依据,并没有多说什么。但出现了一些望文生义,断章取义的回答,影响很恶劣。为了消弭误会,解疑答惑。我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见识,对营改增之后的房产交易如何征税,进行一下分析和预测,主要是为了消除一些误读误判。所有分析和预测仅供参考。如果相关政策落地,请以文件为准。一、关于「营改增」的误读误判:误读一:「二手房新开征增值税」。解释:增值税,营业税,是我国自1994年税改之后,最重要的两个税种。任何生产经营行为,要么缴纳增值税,要么缴纳营业税。两者的范围不交叉。所谓的「营改增」,是将原来缴纳营业税的行业,改为缴纳增值税。二手房交易本来就是要缴纳营业税的(部分情况有优惠和减免)。营改增之后,所有原营业税行业都要改缴纳增值税。二手房交易也不例外。而且原来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应该会直接继承到增值税上。结论:这是「改征增值税」,而不是「开征增值税」!误读二:「个人卖房不是经营,不应该缴纳增值税」。解释:个人销售二手车等二手物品,以前确实是不用缴增值税的,原因在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时细则有规定:个人(不含个体户)销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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