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有元律师的答案已经很好了但字比较多引用条款看着比较晕。尽量简单粗暴的说下:以往情况:简单说就是各地通管局无权批合资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工信部又不批,上海自贸区有了批准合资ICP牌照的权利和先例后,目前做法通常是先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合资公司申请牌照后,再收购至拟上市主体下面。新政:简单理解是将上海自贸区的特权,进一步向全国放开,但是影响有限。主要因为时间和限制两方面。时间上:目前自贸区审批合资ICP牌照,基本需要3个月以上的时间,在拿到牌照前,稳妥起见,不建议拆除VIE结构,否则将造成公司非法经营。限制上:本次放开仍然局限于电商,而根据实际项目沟通,主要审批的仍是实物交易,而经营服务的电商非常难批准,互联网信息服务类则更难(不过最近听说e代驾在搞,好像总理去了,工信部在给办。如果这个办通了,肯定是突破实物概念限制的很好先例)综上,除了外商投资目录明确禁止的产品,我们接手的项目通常一开始就会建议设立一个自贸区子公司申请牌照,做两手准备。但仍要做好人民币全面接盘的准备。anyway,JV申请ICP已经可行了,自贸区已经批了十多家(注意都是自营电商,平台类还没有先例!),不过现在都是比较大的公司(其中不乏有一号店这样外资控股的)。进一步全面放开看来是大势所趋,只是时间问题。最后吐槽:上个月一客户离VIE结构完成就只差签字了,最终理智地没有落笔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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