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参考这篇知乎专栏(http://zhuanlan.zhihu.com/hemingke/20565322)在框架协议或者最终的投资协议中,清算条款往往表述为:如果发生事件1、事件2……事件n,则基金有权要求公司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若发生清算事件,投资人可优先于其他股东获得按照其投资金额加上每年xx%的内部回报率(IRR)的回报(“优先额”)或者yy倍的投资金额作为回报(“优先额”)。在优先额得到全面偿付之后,公司的全部剩余资产按照股权比例派发给全体股东。因此,清算条款主要分为两大部分:触发事件和赔偿条款一、触发事件各种触发清算的事件可以包括如下情况:公司或创建人的陈述和保证有严重虚假或欺诈行为公司或创建人有重大违约违法行为没有改正公司严重亏损超过投资人投资金额xx%且创建人无法提出投资人可接受的扭亏方案股东会或董事会无法召开持续xx个月以上公司无法履行赎回义务持续xx个月以上法律规定的其他会导致公司清算或解散的情形出现时……但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对清算程序及赔偿优先级做了约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而且《公司法》该条款的优先级是高于投资协议的,所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投资人要求执行的清算优先权,是低于《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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