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中读过我的blog或听过我的讲座的人,知道我是最终用户隐私权的坚决拥护者,即,当使用网络时,最终用户(公众)不会以任何可识别的方式跟踪的权力。
必须清楚的是,为最终用户提供这种不被识别权力,并不意味着通过读一个啰嗦的、充满行话的条款和条件,来给用户选择退出的选择(举一个例子,MySpace.com现在的隐私政策有2752个词,明显是一个法律专家写的,而不是从最终用户的角度出发)。相反,默认的立场应该是仅以匿名、聚合的方式跟踪访问者,除非他们表示出选择加入的许可。这是最佳的做法,并且将保证你获得访问者和顾客(通常对企业有益的的人)的信任和忠诚。
正如在前面的部分所讨论的,所有Google Analytics的报告都包含聚合的非个人身份信息。这是Google关于它产品的谨慎思考后的政策。根据我的个人经验,这是来自企业高层的一种远见和承诺,在我决定为Google工作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记住这一点,Google Analytics跟踪方案中涉及三方:Google、独立网站、网站的访问者。Google设计了它的隐私政策,告诉这些参与者,要求每一个使用Google Analytics的网站都要遵守服务条款中的隐私保护条款,尤其是第7部分(见www.google.hk/analytics/tos.html):
在您(或第三方)使用服务的过程中,您不得自行(且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服务以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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